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烟叶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鄂地税函[2006]223号 2007-10-11 恩施州、宜昌市、襄樊市、十堰市、黄冈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省烟叶公司通报的情况和数据,今年我省烟叶收购计划已基本完成,但相应烟叶税的入库征收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各烟叶产区地税部门要迅速抓住烟叶收购的旺季,做好烟叶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要建立税源台账,积极完善烟叶税相关征收管理办法,对已实现的税额要依法予以催报催交,确保烟叶税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入库。 为掌握烟叶税的征收进度,现将湖北省烟叶税税源情况登记表(附表1)和湖北省烟叶税年度结算表(附表2)发给你们。并将省烟叶公司填报的《2006年度湖北省烟叶税年度结算表》一并附后,供各地比对。请烟叶产地县、市(区)地税局按附表2的格式将本地烟叶税征收情况在年底前每周一上报省局,市、州局每周一上报汇总报表并附各县(区)明细报表。年度汇总报表于明年元月五日前报省局。上述报表应及时通过FTP上传至税政三处文件夹。 联系人:熊 斌 联系电话:027—87328772 附件(略): 1、湖北省烟叶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2、湖北省烟叶税年度结算表。 3、省烟叶公司填报的《湖北省烟叶税年度结算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7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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