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评估运行质量的思考

来源:芜湖县国税局 作者:潘明水 赵德才 人气: 时间:2008-08-21
摘要:纳税评估是国际上通行的税收管理方式,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监控的一种手段。它作为税收监控管理的一种有效措施,在帮助纳税人发现和纠正纳税上的错漏、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方面有着独特优势...

在评估对象选择的有效性方面:如某地开展纳税评估讲评会上讲解的评估户,评估人员在评估1户企业时,阅读企业的纳税资料和分析用了3个小时;就有关疑点问题发出《评估约谈通知书》,评估约谈大约1个小时左右;就有关的疑点结合纳税资料进行分析大约半个小时;整理评估疑点通知纳税人进行评估自查,纳税人提交纳税评估自查报告1个工作日;结合纳税人提交的自查报告撰写纳税评估报告并整理有关评估资料2个小时,加上通知纳税人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完整有效地评估一户有问题企业大约需要3个工作日。由于目前系统产生纳税评估对象科学性不够,产生了大量的评估对象,如严格依据纳税评估应履行的程序、分析的过程、报告的撰写等步骤,当前的评估对象对税收管理员而言,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纳税评估的效果,对促进征管的作用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由于评估人员工作任务繁多,不能对评估企业所属行业和企业特征深入进行分析,了解行业特点,熟悉行业财务制度,掌握行业税收政策,评估对象选择的针对性不够,纳税评估容易成为一种形式。
在移送稽查方面:评估不同于稽查,从理论上说纳税评估应给予纳税人自查和改正的机会,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充分的细化,在当前我国企业财务核算不能十分规范的情况下,将纳税评估作为规范纳税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十分必要的。纳税评估是鉴于企业纳税申报之后税务稽查之前的一种税务管理行为,目的是促进纳税人真实、准确、合法地进行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的处理方法也不同于税务稽查,评估的一般性非故意偷税问题,企业可作自查补报处理,但对于评估中的疑点问题,企业解释不清楚、又不补报的,将转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纳税评估可以有效地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和线索,便于税务稽查有的放矢,提高稽查工作效率。但评估人员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纳税人存在涉嫌偷税违法行为,按规定移送税务检查部门进行查处过程时,纳税人绝大多数都选择了主动自行申报纳税和缴纳税收滞纳金。管理部门再移送税务稽查似乎已没有必要,在实工作中评估是否有越俎代庖的嫌疑。
三、建议:
建立纳税评估软件分析系统。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征管风险,减少人为因素对纳税评估的影响,依据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库功能,建立纳税评估软件分析系统,实现税收评估经验型和科技型、智能型的有效结合,提高评估工作效率。使纳税评估工作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向深层次税收管理方向发展,成为提高税收管理质量的重要手段。
建立行业预警值指标动态发布制度。上级税务机关税政管理部门应设立专人专岗,针对本地区的有关税种、行业、产品的税负进行宏观分析,定期测算并公布行业预警值动态指标,定期召开纳税评估专题会议,引导纳税评估的工作方向,税源管理部门据此实施针对性纳税评估的管理措施。

建立纳税评估质量控制体系  为确保纳税评估有效运行,一是建立严密的纳税评估过程监控体系。建立比较规范的操作程序,通过流程环节的控制,对评估过程进行约束;二是建立完备的纳税评估质量考核体系。纳税评估的质量考核:评估面。评估面=当期评估总户数÷当期纳税人正常申报户数×100%;有效评估面。有效评估面=当期评估补交税款户数÷当期被评估企业户数×100%;通过比较当期评估补交税款户数占当期被评估企业申报户数的比例,以反映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也能够对税务评估部门的评估质量做出初步的定量判断,该指标值越高,表明有效评估越好。评估税对象准确率。评估税对象准确率=(当期评估有问题户总数+评估移送户)÷当期评估总户数×100%。评估税对象准确性的高低,反应了评估对象选择的准确度,也是影响纳税评估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比率值越高,准确性越高,对提高评估质量越有利。评估建议率。评估建议率=提出评估建议户数/被评估户数;重点户评估有效率。评估重点户有效率=当期重点户评估调整税款总数÷当期评估调整税款总数×100%。对纳税评估设定质量考核指标,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统一。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能级联系,与收入分配、评先创优、干部使用等方面利益挂钩,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三是寻找纳税评估监督与效率的结合点。在制订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时,防止纳税评估考核指标过细,束缚基层税务干部的个体创造性;在纳税评估考核标准上,注重税务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造的价值;在实施纳税评估考核时,加强对纳税评估过程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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