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8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12-22
摘要:您提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好政策要真正送到企业手中”。我局完全赞同您的建议。近年来,我局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

  三、关于提高税费缴纳便利度的建议

  您提出“提高税费缴纳的便利度”。我局完全赞同您的建议。近年来,我局采取多项措施,指导各地税务机关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一)完善办税服务制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2016年3月,我局制发了《关于完善办税服务相关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6〕41号),对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和24小时自助办税5项办税服务制度进行了完善,指导各地税务机关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为纳税人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举措。

  (二)落实首问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办税质效

  2016年7月,针对首问责任等相关服务制度的落实还不够全面、不够到位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工作质效,便利纳税人办税,我局制发了有关文件,就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全面推进国税、地税合作和切实强化督导检查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三)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

  针对办税服务场所纳税人较多,业务量较大的实际,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办税负担,我局制发了6个办税便利化的制度性文件,大力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主要包括:

  一是实行按季申报。2016年2月,我局制发《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2016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减少纳税人上门申报次数。

  二是推行国税、地税合作。2016年3月,制发《关于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6〕42号),积极引导各地税务机关开展国税、地税合作,整合服务资源,努力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

  三是开展同城通办、省内通办。2016年3月,制发有关文件明确纳税人可在全市范围内的任一办税服务厅自主选择办税地点,办理通办范围内的7大类53个涉税事项,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办税。在各地开展同城通办的基础上,2016年6月,我局进一步明确涵盖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办理、宣传咨询的4大类21个涉税事项实行省内通办,进一步缩短纳税人办税在途时间。

  四是拓展发票配送方式。针对进厅办税业务类别中发票领用占比较高的问题,我局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地税务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物发票领用,如网上申领、自助领用、票e送等方式,努力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顺利领用实物发票,减少了办税服务厅发票业务办理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正以推动办税制度改革为主线,积极回应代表的建议和纳税人的呼声,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载体,规范基础制度,优化办税流程,简并涉税资料,拓宽办税渠道,集成管理服务资源,多推便民之举,多施利民之策,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效能,使纳税人获得更便利、更高效、更公平、更规范、更放心的纳税服务。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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