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制度改革费用如何扣除?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21
摘要:  问:国家下发了关于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有关费用税前扣除的规定,我想了解一下有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305号...
  问:国家下发了关于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有关费用税前扣除的规定,我想了解一下有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工报销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均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金支出,应一律计入企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按照现行的计税工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