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电信业税收稽查重点在哪儿?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6-02-16
摘要:营改增后,电信业检查对于国税机关是个新课题。面对体量庞大,业务复杂的电信企业,怎样开展检查组织工作?如何才能抓住检查重点?海量数据中的疑点如何发现?对D公司的检查,为营改增电信企业税收稽查积累了经验。 2015年,山东省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上级工作
“营改增”后,电信业检查对于国税机关是个新课题。面对体量庞大,业务复杂的电信企业,怎样开展检查组织工作?如何才能抓住检查重点?海量数据中的疑点如何发现?对D公司的检查,为“营改增”电信企业税收稽查积累了经验。
  

  2015年,山东省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抽调稽查骨干16人组成检查组,对山东D电信公司实施税务稽查。针对电信行业经营、核算特点和税收政策情况,检查组以企业“营改增”业务为重点,运用信息化手段,细查企业运营流程,发现该企业在经营业务进项税抵扣、销项税额计提等方面存在多处问题,均涉及少缴增值税问题。目前,该案检查工作已结束,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兵分三路,核查进销税额

  电信行业“营改增”后纳入国税机关管辖,该行业的税收稽查对于国税机关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为了准确把握电信行业经营脉络,检查组查前对电信行业进行了调研分析。检查人员了解到,电信行业具有业务项目多、企业规模大、会计核算集中的特点,并且该行业“营改增”政策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 

  对山东D电信公司的检查,主要围绕“营改增”业务,因此,检查组以增值税为主线,按照“取得进项税额、耗用进项税额、产生销项税额”三个流程,分别设置了三个检查小组。各小组根据检查任务的不同,选择适用的检查方法,制订检查步骤和实施计划,做到“每天有进度、每周有计划”。 

  负责检查企业“销项税额”的检查小组,创造性地采取“顺逆对进”的检查方法,即:以企业申报时点为起点,逆向检查账簿、凭证记载信息,重点检查申报和账载是否相符、账面税额计提税基是否完整和适用税率是否正确;以企业业务计费为起点,对业务数据的产生、传递,直到向核算系统输出整个过程进行“复盘”,重点检查相关业务应税收入和适用税率的准确性。顺逆两条路线的数据最终对接和比对,以核对有无人为调整。为此,检查人员制作了“销项税额检查路线图”,清晰列明每步工作和每个节点的工作内容、检查重点、责任人以及检查结果,以“按图索骥”。 

  “销项税额”检查小组不仅重点核实了电信服务收入和货物收入的计价、销售额的划分和适用税率,还特别关注“营改增”前后电信服务及其附属业务的变化。经过对比,发现D公司“营改增”前某项服务业务,在“营改增”后已经停止,但由于该服务项目具有延续性,从而影响了企业销项税额计提的准确性,此项业务共涉及增值税800多万元。 

  在检查过程中,“进项税额”检查小组以抵扣凭证为抓手,从票面数据向交易内容实施逆向检查:检查抵扣凭证的票面和时间点,检查进项税额的合法性;结合会计核算,检查进项税额的分布和耗用,检查其合理性;针对疑点交易审查相关合同和资料,全面检查交易合法性和合理性。最终,检查人员完成对D公司及其在山东省内市级分公司取得的几万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审查,并发现该公司员工福利项目进项税额未予转出,以及不动产维修劳务抵扣进项税额未予转出等问题。 

  捡选提调,彻查企业数据

  现代电信企业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电信业务运营服务商,从业务经营到内部管理,已全面实现信息化。为此,检查组计划以信息化软件等为主要工具,对D公司的经营信息、会计核算数据和有关管理信息进行提取、分析和比对。 

  检查开始前,技术组做了3项工作:调取D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以及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派专人提前调取山东D公司财务账套数据;全面了解企业业务系统,与企业市场部、销售部、信息部等部门人员座谈,制作了“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说明报告”,为调取业务数据做足准备。

  在此基础上,技术组与检查人员共同制定业务数据调取方案,克服企业业务系统复杂、中间数据和表格众多、数据量巨大等困难,陆续调取了企业4个月完整业务数据以及关键节点的全部数据,数据量一度达到了1000GB以上,为此,检查组还专门调用了一台服务器至检查现场使用。 

  检查人员和技术人员采取分步测算、逐级核对的方法分析比对企业数据:根据该企业提供的计费规则、通信套餐拆分规则,分月测算电信业务总收入、分项目金额和税额,再与企业的系统节点数据核对,分析差异产生原因,找出疑点。 

  通过全面测算电信服务收入等项目,发现D公司存在服务收入适用税率不准确的问题,涉及增值税100余万元。

  此外,检查小组还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对D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等业务数据进行核查,发现企业存在折旧年限不准确,以及因此而多计提加速折旧额的问题,涉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多万元。 

  加强电信业新业务税收监管

  电信企业作为提供语音通信和数据传输服务的企业,其交易和经营行为既涉及现代服务,又涉及货物销售。当前,我国电信行业正处于大发展时期,电信设施建设投入巨大,企业经营模式不断创新,新型的交易方式不断涌现,这些都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税务机关对电信企业征管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关注电信企业的新型交易方式和新业务发展,确保企业应税收入和适用税率的准确性。对于电信企业新业务项目,应重点审查电信企业与客户的合约,资金的兑付,收入的确认等业务。

  2.关注电信企业为发展和保住客户规模的投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在税收管理中,重点监控电信企业手续费、佣金和渠道建设等支出项目,并加大为电信企业发展客户的中间商的税收检查力度。 

  3.关注电信企业固定资产购入和建设业务。重点关注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扣除和转出,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购入货物和安装调试劳务的区分,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等。 

点评

新课题需要新方法

  山东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李腾蛟  

  尽管电信行业税收检查对国税机关稽查部门是新课题,但检查时也要主次分明,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纵观D公司的整个税收检查工作,检查组以“营改增”新政策给企业业务带来变化、新政策执行情况为主线,同时兼顾其他业务检查,这样既突出了检查重点,又兼顾了对企业非“营改增”涉税问题检查。 

 
  检查人员把握电信企业经营、会计核算和行业税收政策特点,制订了“业务全涉及、核算全审查、税种全关注”的正确策略。在检查组织上实施流程化管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在检查手段上全面运用信息技术,通过对企业海量信息进行定向提取、分析比对,锁定了疑点,找到了问题。检查组对D公司的税收检查,实现了“细菜精做”和“营养全面”两者兼顾,在“营改增”电信企业税收检查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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