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失业保险政策,规范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健全统一的业务平台,推动政策制度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精准化,在2022年实现以政策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落实到位,并于2022年3月15日前上报统计表(附件)。各地如在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及测算结果,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备案,现公布我省淀粉、肠衣、竹地板和竹胶板等竹制品的《全省统一的扣除标准(农产品单耗数量)》(附件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规划,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十四五”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第一期)招收学员50名,面向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下称“执业机构”)中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下称“执业会员”)。不能与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重复报名。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建设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小户型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
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已享受减税或者免税的应税土地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减税或者免税范围的,自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认定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由已享受减税或者免税者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改变用途时当地适用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耕地占用税。”
根据公告2021年第18号,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皖财税法〔2019〕183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横向协作、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各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会计师事务所串通舞弊、丧失独立性等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
2021年12月28日18时起,税务部门暂停自然人(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税银系统对外服务功能,包括办税服务厅税银POS、银行柜台查缴、银行批扣、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缴费渠道。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人人尽责、人人享有,遵循保障基本、平稳过渡、协同联动、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逐步转换,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考生应提前做好信息采集或变更,认真填写采集信息和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差错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方式,提升办税便利度,我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平台(又称皖税通),开发了车船税申报缴税功能模块,并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党对行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行业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党建业务相融合,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以党建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审批改为备案后,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财政厅备案,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受理条件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保持不变。
2021年12月29日18:00至2022年1月1日8:00关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期间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委托代征点等办税场所,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等各类APP(含小程序)均暂停电子缴税业务,请您提前合理安排时间。
消费者个人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市中心城区发生餐饮行业消费取得的实名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 单份发票消费金额(价税合计)在100元以上(含100元)。
各县市区应对照《通知》(见附件1)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以及新版目录(见附件3、4)指导有需求的企业填写《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见附件2),并于12月14日(周二)上午下班前行文报送企业申请报告至市经信局投资与技术进步科。企业申请报告要求纸质版一式四份,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投资技术科邮箱并提交光盘两份。
接芜湖市经信局通知,现将《关于组织开展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请于明天上午下班前报送至经发局。
政府督查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辅政建言、奖惩并举、统筹规范、协同配合的原则,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该项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建议,相关单位、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者邮寄的方式,于2021年12月17日前反馈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依法完善自律监管机制,执业质量明显改善。创新拓展资产评估服务领域,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强化服务意识,深化行业管理改革,协会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号)等规定,现将安徽省2021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发布之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申请办理个人转让股权变更登记,申请人须向县市监局政务中心窗口提交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转让股权完税信息表》。
以上非营利组织自认定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规定,现将经确认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安徽省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进行调整升级,形成了生产企业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00004_L03)、外贸企业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00004_L03)补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主要指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新十大新兴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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