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职责分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审核汇总后报送省发改委、省经信厅。

https://www.shui5.cn/article/d0/135172.html

2020-02-09

安徽省法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为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奠定基础,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ee/135037.html

2020-02-05

安徽省法规

对列入年度市级财政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已支付参展费用而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对补助目录范围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

https://www.shui5.cn/article/cf/135035.html

2020-02-04

安徽省法规

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02/135042.html

2020-02-03

安徽省法规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3年)的,补缴时应提供《补充通知》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书,不得事后补办。其中,《补充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书”,是指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出具的证明材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4f/138606.html

2020-01-22

安徽省法规

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64/134864.html

2020-01-21

安徽省法规

2020年2月1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及扣缴客户端在本阶段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试点运行为业务重点,新增个人年度自行申报、扣缴单位集中申报、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功能,同时为提升纳税服务体验,新增意见反馈、税收政策及解读、热点问题、办税指南等功能。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134773.html

2020-01-16

安徽省法规

省注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事务所上报的综合评价资料进行审查,计算并确认事务所的综合评价得分。对得分前50家事务所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后将得分前50家事务所有关信息在省注协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0e/134663.html

2020-01-08

安徽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权责清单(2019年本)

https://www.shui5.cn/article/85/134551.html

2020-01-07

安徽省法规

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清算结余资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统筹安排的其他资金。省财政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据实安排、下达资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82/145305.html

2020-01-07

安徽省法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因纳税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在2020年3月30日前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手续费。请您务必于2020年3月30日前办理该业务,同时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尽量提前办理,避开3月份的办理高峰期。

https://www.shui5.cn/article/7b/135876.html

2020-01-01

安徽省法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有关规划的要求,落实长三角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和等高对接机制,强化创新协同驱动,加强互动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服务体系,优化市场环境。

https://www.shui5.cn/article/4e/134286.html

2019-12-30

安徽省法规

为支持省内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我省接受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并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发布,并对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0f/171086.html

2019-12-27

安徽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你上述2011年度少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息所得)9,696,989.49元,责令你限期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07/56367.html

2019-12-24

安徽省法规

统一按国家及省规定的参保范围,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参保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应严格遵循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3b/135657.html

2019-12-17

安徽省法规

自2019年9月1日起,对增值税留抵退税,中央继续分担50%;企业所在地直接退付15%;其余35%由省财政先行垫付;结合中央财政按均衡分担办法对我省清算调库情况,对省级垫付的部分,省财政分3年从企业所在地通过财政结算扣回,缓解退税地区财政压力。

https://www.shui5.cn/article/d1/140979.html

2019-12-13

安徽省法规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修改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宣城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附件1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比例及税率表中关于工业、商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的规定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3d/142764.html

2019-12-12

安徽省法规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地税〔2007〕39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的规定,现将宣城市2017-2018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适用核定计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予以发布,详见附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142763.html

2019-12-12

安徽省法规

企业各项申报表收入逻辑关系是否正确,与增值税申报表比对;是否如实、准确填报收入明细表;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26/133508.html

2019-12-11

安徽省法规

按照省级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及调整后的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及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予以公示。

https://www.shui5.cn/article/4e/134100.html

2019-12-09

安徽省法规

为确保纳税人2020年及时、准确享受专扣政策红利,请您提醒单位职工关注次年享受专扣信息,如有变化及时更新、修改。同时,考虑到部分自然人纳税人可能由于工作繁忙或遗忘,未能在12月份关注、修改专扣信息,对于这部分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帮助其自动将今年已填报的专扣信息的有效性延长至次年。

https://www.shui5.cn/article/0b/132009.html

2019-12-03

安徽省法规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应包含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纳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的情况以及工作人员工资薪金情况。

https://www.shui5.cn/article/f7/40398.html

2019-11-26

安徽省法规

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继续按照原有渠道和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77/134060.html

2019-11-15

安徽省法规

2020年1月1日上线办税授权关系功能,办税人员与扣缴单位若有办税授权关系则无需再录入申报密码,办税人员只需要通过输入本人个税APP账号、密码或以个税APP扫描扣缴客户端二维码即可登录办理业务,无办税授权关系则在实名登录后还需再使用申报密码办理业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ef/129717.html

2019-11-15

安徽省法规

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税收管理系统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便捷地查询本人在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和纳税信息,并可就不实申报记录提起争议申诉。

https://www.shui5.cn/article/20/129608.html

2019-11-07

安徽省法规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需经依法批准,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按转移登记办理;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受让方依法依规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88/130171.html

2019-10-29

安徽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现对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调整升级,形成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12新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12新版),之前发布的2.1.12版将同步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38/129370.html

2019-10-24

安徽省法规

房改后,单位将住房按成本价或标准价出售给职工个人自住的,售房款中未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土地使用权仍归单位所有。在土地使用权未转让前仍应由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b3/134082.html

2019-10-22

安徽省法规

根据本通告停机时间,敬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车辆购置税申报、出口退税申报、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避免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带来影响。

https://www.shui5.cn/article/e5/129146.html

2019-09-29

安徽省法规

跨年提前续保车辆当年已完税的,保险机构开具交强险增值税发票时,应当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当年已缴纳车船税(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及已代收车船税的保险单号、税款金额等信息。

https://www.shui5.cn/article/d3/129145.html

2019-09-29

安徽省法规

为让税法知识、税收政策家喻户晓,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遍享减税降费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创新宣传形式,增强税收宣传感染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上线测试“萌宠税(随)你养”小程序。

https://www.shui5.cn/article/1f/129034.html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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