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税务行政相对人、基层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者邮寄的方式,于2015年5月25日前反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为适应纳税申报表相关调整,满足纳税人使用U盘报送纳税申报表电子信息的需要,省局决定发布总局电子申报软件38号补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5]10号)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省与市、县收入划分,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省与市、县负担机制,调整消费税税收返还政策,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以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为契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改革红利,促进全省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主题,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对于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得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即使纳税人主动申请也不得纳入升级版推行范围。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存量小规模纳税人,可暂继续使用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本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切实做好培训规划,认真编制培训计划,突出培训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做到可办可不办的班一律不办、重复性的班一律不办、一般性的班一律不办,提高培训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率。
对于您向我们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处理。对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将公正审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情况复杂,延长审理时限的,我们将告知您延长的时间。
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并通过各种途径,为活动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类慈善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根据省局《2011—2015年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和2015年国税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结合总局有关部署,为更好地推进练兵、开展竞赛,促进国税干部税收业务能力的持续提升,现就2015年全员岗位练兵、能手竞赛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省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国税局成立推行工作领导小组,龙岳辉局长任组长,胡立文总经济师任副组长,货物和劳务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和信息中心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级国税机关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批准后施行。出省的培训项目报省局批准后施行。
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列为今年的宣传重点,综合运用消息、通讯等各类体裁开展宣传。同时,注重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宣传载体,提高宣传效果(办公室负责)。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推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系列报道。
为防范虚假报告对社会的侵害,保护社会公众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自2015年1月1日起,安徽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已正式启用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系统;自4月1日起纸质防伪标识停止使用,业务报告全面使用电子防伪。
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郑圣良同志负责政治部工作,分管纳税服务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干部教育处、离退休工作处、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王朝晖同志分管办公室、收入规划核算处、内审处。
积极推动合肥、芜湖市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各项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推广应用、基础设施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目标任务,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交流借鉴,发挥示范效应。
对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各地要迅速组织,及时传达到基层一线,确保第一季度申报期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实施,不出任何疏漏。
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中小企业扶持资金支持范围,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集群专业镇重点企业、成长性小型微型企业及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用好小型微型进出口企业和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5〕2号)文件的要求,省局对相关税收管理类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部分税收管理类文件失效废止的条款公布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安徽省地税局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了规范和确认,现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予以发布。
各代理记账机构应于2015年4月30日前向批准许可的财政部门提交年度报备材料,县级财政部门应于5月15日前将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的报备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级财政部门,市级财政部门于5月31日前将汇总的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报备情况形成管理综合报告报送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省注协决定继续受理会计师事务所承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兼并重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减少,审批效率大幅提升,企业兼并重组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的市场壁垒基本消除。
2015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 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的通知》(税总函〔2015〕7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点检查事务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条件的保持、研发费用的归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确认、专项审计报告的电子防伪报备、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守则等方面。
安徽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委员会对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上报的所有A级纳税人进行了审核确认,并依法通过有关媒体公示。经评定,全省共评出A级纳税信用单位4659户(详见附件)。
犯罪嫌疑人针对各地会计、出纳等企业财务人员组成的QQ群或者有关业务论坛,普遍发送专门盗取QQ密码的“木马”程序(可能为照片、视频等),批量盗取企业财务人员QQ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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