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人对于职责范围以外的无法答复的咨询事项,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交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提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首问责任人于收到书面反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答复咨询人。
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共同组织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并批准在我省开展试点工作。
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底稿是建立在采取会计审计技术按照会计准则(制度)对会计利润现进行鉴证并调整,以鉴证后的会计利润为基础再进行纳税调整为理念进行设计的,不足之处就是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环节可能未全部识别出,所以该底稿不能代替注册税务师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税收规定。
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合格后,方可申报。申报评审时,还须参加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面试答辩。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1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省局转发的下列文件一并停止执行。
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驻蚌单位、科研院所、企业单位(含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缴存比例仍控制在5%—20%之间,具体缴存比例由各单位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所需资金由单位自行筹集。
对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对企业以对外承包工程、实物投资、境外带料加工装配等业务方式出口的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按规定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
同一非居民企业的同一项所得需要多次享受应提请审批的同一项税收协定待遇的,在首次办理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后的3个公历年度内(含本年度)可免予向同一主管国税机关就同一项所得重复提出审批申请。
安徽凯力达食品有限公司通过筛选分类、水煮浸烫、脱水、揉搓干制、检验、冷藏等工序加工销售的薇菜干、山蜇菜,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的按13%税率征税的农产品。
服务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等规定,现对2010年申报纳税期限作如下安排:
纳税人对书立、领受的各类应税凭证应定期造册登记,统一汇总,按期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汇总的应税凭证在办理纳税申报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定期进行鉴别、审核。
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组织人力对设立年金计划的企业以往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开展一次检查。企业以往缴费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要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方法计算应扣缴税款,及时申报纳税。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除经政府批准立项的经济适用房、营业性用房、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等类型房地产仍维持原有预征率外,其他房地产的预征率调整为1.5%。
为规范税收执法依据,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的要求,省局对1993年底以来发布的有关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及征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已失效或废止的有关增值税、消费税规范性文件清单发布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需要审批的内容外,应按照备案类减免税管理。并根据省局文件规定按照具体项目分别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和事后备案管理。
整合现有物流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高效快捷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物流配套能力,建设皖江外向型现代物流产业带,将合肥、芜湖建成全国重要的物流枢纽,建设安庆、蚌埠、阜阳区域性物流中心。
综合征收率。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8%。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10%;月租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5%。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各地市级地税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有权审批机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在契税“一窗式”办理缴纳土地增值税,现就个人转让二手房(营业用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确认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每人每年8000元税额的限额范围内减免个人所得税。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将扶残助残纳入文明创建范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该公司甜叶菊加工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种植业类”中“糖料植物初加工”的规定,RA60甜菊糖甙属于“制糖初级原料产品”。
主办(组织)、承办单位从事会展业务,必须凭从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作为营业额扣除项目凭证。“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凭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第一条2款的规定,中盐安徽盐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新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应由所在地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县、区局要加强后续管理工作,于每年2月15日前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局。同时,要加大对《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税法遵从意识。
对评估指标测算异常的,税源管理科应将测算分析结果传集中审批中心受理岗,受理岗当日告知纳税人转入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科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案头分析、税务约谈、实地调查等手段完成评估工作。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在计算上述两企业硫酸产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对企业取得的含硫成分不计价的铜精矿进项税额,不需要按销售收入比分摊硫酸应负担的进项税额;对企业取得的含硫成分单独计价的铜精矿进项税额,应按销售收入比分摊硫酸应负担的进项税额。
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目的是加大商标权保护力度,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使用自主商标,丰富商标内涵,重视商标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提高商标知名度,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内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创新型安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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