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或同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给个人的通讯补贴收入, 可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据实扣除; 企业等其他单位发放给个人的通讯补贴, 主要负责人每月不超过500元(含)、其他人员每月不超过300元(含)的, 可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据实扣除。
实行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项目,执收单位通过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向缴款人开具缴款通知单,缴款人通过非税收入代收机构将款项上缴财政,缴款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缴款书。
充分发挥行业审计、税务、管理及财务咨询等专业人才集聚优势,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加入各级财政人才库,担任政府部门咨询专家、国资企业外部董事等。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补齐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底,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享受困难减免:(一)因风、火、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二)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务、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的;
落实按增值税和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教育费附加、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征管和使用政策,依规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教育资金。
对于境内纳税人,其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选择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其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书立行为经常发生的按季度申报缴纳,不经常发生的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
三年行动中,省、市级国资委(办)每年会同同级残联组织一次定向招聘残疾人活动。国有企业应当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装配式建筑等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按规定加计扣除,购置设备器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所得税、进口税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一次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第二次修正),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一次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第二次修正)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清理减损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各类文件的通知》(皖税发〔2022〕5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聚焦数据审核、指标监控、稽查打击等关键环节,建立大数据风险防控网。数据审核环节,研发退税审核辅助系统、增值税一户式管理“智控塔台”,建立22项辅助审核指标,一表集成,人机结合,减轻审核压力,提高审核效率。
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扎实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和相关税收政策。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要素资源、重塑经济结构、改变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制定的《黄山市中心城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实施办法》予以发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缓缴对象主要为参加本省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除上述调整外,市区其他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等级划分范围仍执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单位税额标准的通知》(马政秘〔2018〕85号)文件相关规定。
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共享共治。建立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体系和监测结果共享机制,依法查处网络货运经营者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等行为。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宣城市市区和宣州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18〕88号)确定的中心城区和宣州区范围内一、二、三、四等土地等级范围维持不变。
未动工开发不足一年,企业积极主动配合的,属地政府可通过适当延期开竣工时间、项目嫁接、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强化金融信贷支持等措施帮扶企业,尽快消除闲置状态。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助企纾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举措:
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信用差异化缴存管理。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保障性住房以及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 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 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要求,经批准,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建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省工作专班),加强形势研判,统筹协调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落实。完善监测调度、通报点评机制,做好政策储备和应急预案,扎实推动行动方案落实到位。
对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证照补办和行政许可不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改制上市挂牌前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需要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协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
自然人代开以上第(一)项业务范围的发票时,代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自然人代开以上第(二)项业务范围的发票时,代征增值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费申请,税务机关受理、初核后,将受理的退费信息及相关资料传递给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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