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1月1日起,我省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d2/36853.html

2004-01-09

安徽省法规

对未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稽核系统监控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以及应纳消费税的货物,征、退税机关应按原规定生成、传输、使用专用税票电子信息。

https://www.shui5.cn/article/99/154078.html

2004-01-09

安徽省法规

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自2004年2月1日起,在申报缴纳“三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同时,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https://www.shui5.cn/article/22/49042.html

2004-01-07

安徽省法规

土地增值税计税单位原则上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特点选择的成本核算对象相一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既开发普通标准住宅,又开发其他房地产的,不论其是否属于同一立项项目,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12/165182.html

2004-01-06

安徽省法规

对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和实施主辅分离的企业等,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20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和补充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8a/165257.html

2003-12-31

安徽省法规

县公司取消法人资格后,作为市公司下设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变更税务登记,并凭市公司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7e/36819.html

2003-12-31

安徽省法规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规范政府与企业、省与市县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各级增收节支和支持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地区之间协调发展。

https://www.shui5.cn/article/4e/146627.html

2003-12-26

安徽省法规

随文印发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取消、下放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中“处理意见”栏内的“主管国税机关”,是指直接受理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国税机关;“处理意见”栏内的“县(区)国家税务局”,包括县(市)国家税务局和省辖市市区税务分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1a/36800.html

2003-12-24

安徽省法规

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小型企业除外),经市级国税局核实确有生产能力并无偷、骗税行为及走私、逃汇、套汇等违法行为的,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6a/154481.html

2003-12-24

安徽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2号)转发给你们。从2004年1月1日起,加油站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必须报送《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或加油IC卡、《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和《加油站税控装置出油情况统计表》,以便于纳税申报窗口按规定进行比对。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158490.html

2003-12-24

安徽省法规

关于中央企业以外的其他类型新办企业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的核定问题,经商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按照劳动部门的工效挂钩管理办法。具体程序为:由拟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向隶属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经劳动部门审核后,确定是否实行工效挂钩。

https://www.shui5.cn/article/d2/153917.html

2003-12-24

安徽省法规

对代开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办法,按季或按月结算。具体期限,由市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货运业税收征管实际情况确定。对代开票纳税人按一个季度或按一个月结算的,均应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结清上期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bf/171740.html

2003-12-23

安徽省法规

要高度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的考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出口企业退税申报进度,认真做好利用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6d/154075.html

2003-12-18

安徽省法规

2003年结转2004年的应退(免)未退(免)税款即截至2003年底累计陈欠退(免)税款,是指:出口企业2003年12月31日前(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右上角“出口日期”栏中所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报关出口货物中应退(免)未退(免)的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cc/154066.html

2003-12-17

安徽省法规

经调查,污水处理属于国家鼓励的环保类公用事业项目,污水处理厂主要根据污水处理量向当地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并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业务暂不征收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a/36774.html

2003-12-16

安徽省法规

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对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数据预审有疑点的,要逐条分析疑点产生的原因,对不可“人工挑过”的疑点要反馈给企业,由企业调整后重新申报。

https://www.shui5.cn/article/e2/154489.html

2003-12-09

安徽省法规

核对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未能通过的,按照附表所列格式填报,于12月18日前上传至省局服务器center\进出口税处\各市无信息上报栏。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154060.html

2003-12-09

安徽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3]70号)精神和我省近年来工资增长的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实行计税工资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统一调整为月人均960元,本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165254.html

2003-12-05

安徽省法规

各地要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灾区建房税收政策,要尽快让每一户纳税人了解承建灾民住房免税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同时简化减免审批手续,方便纳税人,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优质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2f/171714.html

2003-12-03

安徽省法规

为了明确职责,规范操作,确保货物运输发票信息采集、传输、比对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cc/171903.html

2003-12-02

安徽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8/164998.html

2003-11-25

安徽省法规

对省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合肥市按在职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额10%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省与市实行1:9分成,并由征收机关就地缴入省级和市级国库。
对在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由征收机关就地缴入同级国库。  

https://www.shui5.cn/article/ff/49041.html

2003-11-20

安徽省法规

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减、免、退税的其他事宜,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98号)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减、免、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2]1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c/171935.html

2003-11-19

安徽省法规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税收征管范围,按照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皖国税发[2002]26号)及上述规定精神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34/161757.html

2003-11-10

安徽省法规

主管国税机关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开票量的大小,核定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月供量,纳税人按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累计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月供量。纳税人因特殊情况需要超限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区县级国税机关核实批准后,可适当调高其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供量。

https://www.shui5.cn/article/3a/26141.html

2003-11-10

安徽省法规

民营企业投资兴办安置“四残”人员的福利企业,指经民政和税务部门审核后,并出具《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d/171713.html

2003-10-31

安徽省法规

饲料产品的检测机构、抽样送检程序和免税审核方法等,仍按照《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发〔1999〕71号)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检测及免税审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国税函[2000]1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73497.html

2003-10-24

安徽省法规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将运费发票抵扣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执行时间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及时做好总局《公告》的印制、发放工作,要将《公告》张贴在所有的办税服务厅,并及时发送至每一户一般纳税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52/153848.html

2003-10-24

安徽省法规

对于企业和个人捐赠资金用于行蓄洪区、淮河河滩地和其它地区灾民建房的,在2004年底前,企业捐赠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个人捐赠可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85/164851.html

2003-10-21

安徽省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该产品属于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应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e/160910.html

2003-10-15

安徽省法规

企业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给停止实物分房以前参加工作的未享受福利分房待遇的无房老职工和住房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a3/154419.html

2003-10-08

安徽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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