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纪念园在施工建设中所涉及的营业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收予以免征。工程价款应按不含上述税费与承建企业进行结算。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各地园区承建工程公司应在合肥市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免税报批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65075.html

2000-11-01

安徽省法规

纳税人从事飞机维修劳务(不含军队系统各单位对军用飞机的维修劳务),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予以即征即退。具体操作办法是:纳税人在每一纳税期内应如实申报缴纳税款;对飞机维修劳务超税负部分的税款,由县级国税机关填开“收入退还书”退还给纳税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e7/149846.html

2000-11-01

安徽省法规

要进一步做好对资源税代扣代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正确引导资源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严格按照资源税条例及资源税代扣代缴办法的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代扣代缴义务,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bb/164670.html

2000-10-30

安徽省法规

《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皖国税发[1998]102号)中"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查封扣押证、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等法律文书,暂列入税收票证管理范围,视同通用税收完税证管理"的规定停止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5/154188.html

2000-10-23

安徽省法规

我省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有关单位认定后,可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享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https://www.shui5.cn/article/21/161575.html

2000-10-18

安徽省法规

鉴于电力建设基金等已列入电价,自2000年9月1日起,对省电力公司所属的供电局销售的电力,一律按其取得的销售额依规定的征收率(目前为4.4%)征收增值税,对其价内收取的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不再按增值税适用税率就地征收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7/161570.html

2000-10-13

安徽省法规

关于农村信用社折旧方法和年限。由县(市)农村信用联社明确信用社具体折旧方法,并报市、县国税局备案。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提出申请,报市、县国税局批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e6/154327.html

2000-10-10

安徽省法规

各储蓄机构应认真做好规范利息清单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统一的利息清单格式执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省分行尽快按照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于2000年10月31日前将落实意见书面反馈省国税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6a/154326.html

2000-10-10

安徽省法规

电信企业预收话费收入及电话卡、上网卡等卡类业务收入,计入当期应税收入。电信企业的电话卡、上网卡等卡类业务,在销售时按实际销售价格计入当期应税收入;电信企业制作电话卡、上网卡等卡类业务发生的实际费用进入当期成本,用户在实际使用时不再进行帐务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47/161569.html

2000-09-30

安徽省法规

定额征收的适用范围与定额征收地方税收的范围一致,即经县级以上地税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暂缓建帐;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帐簿;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收入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经营户。

https://www.shui5.cn/article/b9/171633.html

2000-09-25

安徽省法规

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税前列支。

https://www.shui5.cn/article/72/49053.html

2000-09-22

安徽省法规

凡新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主管国税机关自企业投产之日起,要做好生产性企业的认定工作,并确认其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资格,建立企业分户台帐和所有纳税资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fc/161567.html

2000-09-22

安徽省法规

对民间投资建设国家和省鼓励的产业项目所发生的新产品开发费用,允许进入成本,对企业发生的此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经地税机关核准,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20/165249.html

2000-09-15

安徽省法规

对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皖行政事业单位)只就其在职职工每人每年征收20元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此外,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包括中央在皖企业)在岗职工仍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49048.html

2000-09-14

安徽省法规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税法列举的饲料、农膜、化肥、农药、种子、种苗、农机,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除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等可依法免征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1/35119.html

2000-09-07

安徽省法规

农村信用社县联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建办公用房,其中属于为基层社服务的部分所需的费用,首先应用县联社的自有资金解决,自有资金不足的部分,经县级国税机关审批后可以向其所属的基层信用社筹集解决。

https://www.shui5.cn/article/3c/161560.html

2000-09-07

安徽省法规

对建筑单位承建的三峡库区移民住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随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比照我省现行灾后移民建镇的政策执行,即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地方财政所承受的情况决定给予减征或免征。

https://www.shui5.cn/article/47/164708.html

2000-09-05

安徽省法规

伪造、涂改、非法购买、真票假开、弄虚作假以及从事“四自三不见”的“买单”业务,除追回退税款外,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https://www.shui5.cn/article/c4/154015.html

2000-09-04

安徽省法规

关于征免税专用章征免税专用章由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按文件规定的刻制内容和刻制方法自行刻制,报主管机关留底存档备查。各地必须在9月底以前完成征免税专用章的刻制工作并分发至各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de/161559.html

2000-09-04

安徽省法规

纳税人从潮汕地区购进的货物,工业企业必须在货物入库,商业企业必须承付货款后方能抵扣税款;出口货物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有关函调规定进行函调,在电子信息核对无误,且能排除骗税嫌疑的情况下,方能办理出口退(免)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9/154021.html

2000-08-30

安徽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管理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21号)转发给你们。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按照规定标准提取的管理费不足使用的,经县级国税机关批准后,其差额部分可向其直属营业部分摊,并准予其直属营业部在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1c/161553.html

2000-08-30

安徽省法规

因叶集列为改革发展试验区,其财政体制独立运作,为适应改革的需要,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及有利于加强地方税收监控的原则,同意叶集区所设邮政、电信企业的地方各税,自2000年9月1日起调整至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的主管地税机关征收。

https://www.shui5.cn/article/29/26413.html

2000-08-22

安徽省法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意见》的要求,清理和废止以往有关文件中限制民间投资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和执行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政府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ca/165298.html

2000-08-15

安徽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9号)转发给你们,我省各级国税部门审批企业财产损失的权限,仍按省国税局皖国税发[1998]9号、皖国税发[2000]9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以上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153889.html

2000-08-14

安徽省法规

市、地、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发票管理)科(股)应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管理工作。地方税务分局、所应配备专职发票管理人员,并向市、地、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发票管理)科(股)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53011.html

2000-08-11

安徽省法规

为支持我省中央粮库建设,1998年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我省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免征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皖地税[1998]28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央粮库建设涉及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地方税(费)给予了减免照顾。

https://www.shui5.cn/article/62/164768.html

2000-08-09

安徽省法规

凡专业属性清楚,能分清收入项目的,按属性及项目划分,由分营、分离、改制后的相关企业承担相应税款;凡专业属性不清,且在分营、分离、改制时双方没有约定的,按分营、分离、改制时主营业务收入的划分比例,由相关企业承担相应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26412.html

2000-08-07

安徽省法规

鉴于该公司核算地不在我省的实际情况,同意采取按季邮寄申报方式申报纳税,具体事项由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与该公司联系(联系人:王俊华、吴国涛,联系电话:0551-2822095)。

https://www.shui5.cn/article/30/165073.html

2000-08-04

安徽省法规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享有市场准入的平等待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出的生产经营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可以依法与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联合经营、参股控股经营或者租赁、承包、兼并其他所有制企业,以及向境外投资开办企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2d/34879.html

2000-07-29

安徽省法规

我省中央企业、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下同)之间或者与地方企业进行企业合并、分立业务的,合并、分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74号)文件规定,由所在地国税机关负责。

https://www.shui5.cn/article/95/161547.html

2000-07-27

安徽省法规

凡我省中央企业、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组成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下同)进行股权投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74号文件的规定,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所在地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7c/154338.html

2000-07-27

安徽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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