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安装单位收款困难,影响安装进度等问题,可采取“先缴款,后安装”的方法,由税务部门通知各加油站,限期缴纳安装的税控装置款。也可以由税务部门代收价款,由安装单位向加油站开票结算,但税务部门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适量增加定点承印企业。我省现有6家有资格承印电脑版普通发票的定点厂,但布局不尽合理。为此,每个市、地在不增加现有承印厂总量的前提下,原则上认定一家有承印电脑版普通发票资格的定点厂;尚无定点厂的市、地遴选符合条件的厂家,报省局审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按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执行。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按投资者各自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推行公开办税是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税收工作、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行政管理权的重要措施。
地产卷烟的产地市场零售价格信息采集点为各级国税机关选择的本省省会城市和卷烟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县(区)城区的三级卷烟批发、零售兼营单位、商业零售单位(以下简称零售单位),但不包括已经取得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高消费场所。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对安徽纪念园在施工建设中所涉及的营业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收予以免征。工程价款应按不含上述税费与承建企业进行结算。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各地园区承建工程公司应在合肥市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免税报批手续。
纳税人从事飞机维修劳务(不含军队系统各单位对军用飞机的维修劳务),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予以即征即退。具体操作办法是:纳税人在每一纳税期内应如实申报缴纳税款;对飞机维修劳务超税负部分的税款,由县级国税机关填开“收入退还书”退还给纳税人。
要进一步做好对资源税代扣代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正确引导资源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严格按照资源税条例及资源税代扣代缴办法的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代扣代缴义务,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皖国税发[1998]102号)中"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查封扣押证、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等法律文书,暂列入税收票证管理范围,视同通用税收完税证管理"的规定停止执行。
我省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有关单位认定后,可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享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鉴于电力建设基金等已列入电价,自2000年9月1日起,对省电力公司所属的供电局销售的电力,一律按其取得的销售额依规定的征收率(目前为4.4%)征收增值税,对其价内收取的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不再按增值税适用税率就地征收增值税。
关于农村信用社折旧方法和年限。由县(市)农村信用联社明确信用社具体折旧方法,并报市、县国税局备案。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提出申请,报市、县国税局批准。
各储蓄机构应认真做好规范利息清单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统一的利息清单格式执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省分行尽快按照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于2000年10月31日前将落实意见书面反馈省国税局。
电信企业预收话费收入及电话卡、上网卡等卡类业务收入,计入当期应税收入。电信企业的电话卡、上网卡等卡类业务,在销售时按实际销售价格计入当期应税收入;电信企业制作电话卡、上网卡等卡类业务发生的实际费用进入当期成本,用户在实际使用时不再进行帐务处理。
定额征收的适用范围与定额征收地方税收的范围一致,即经县级以上地税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暂缓建帐;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帐簿;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收入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经营户。
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税前列支。
凡新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主管国税机关自企业投产之日起,要做好生产性企业的认定工作,并确认其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资格,建立企业分户台帐和所有纳税资料。
对民间投资建设国家和省鼓励的产业项目所发生的新产品开发费用,允许进入成本,对企业发生的此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经地税机关核准,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对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皖行政事业单位)只就其在职职工每人每年征收20元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此外,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包括中央在皖企业)在岗职工仍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税法列举的饲料、农膜、化肥、农药、种子、种苗、农机,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除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等可依法免征增值税。
农村信用社县联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建办公用房,其中属于为基层社服务的部分所需的费用,首先应用县联社的自有资金解决,自有资金不足的部分,经县级国税机关审批后可以向其所属的基层信用社筹集解决。
对建筑单位承建的三峡库区移民住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随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比照我省现行灾后移民建镇的政策执行,即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地方财政所承受的情况决定给予减征或免征。
伪造、涂改、非法购买、真票假开、弄虚作假以及从事“四自三不见”的“买单”业务,除追回退税款外,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关于征免税专用章征免税专用章由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按文件规定的刻制内容和刻制方法自行刻制,报主管机关留底存档备查。各地必须在9月底以前完成征免税专用章的刻制工作并分发至各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
纳税人从潮汕地区购进的货物,工业企业必须在货物入库,商业企业必须承付货款后方能抵扣税款;出口货物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有关函调规定进行函调,在电子信息核对无误,且能排除骗税嫌疑的情况下,方能办理出口退(免)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管理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21号)转发给你们。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按照规定标准提取的管理费不足使用的,经县级国税机关批准后,其差额部分可向其直属营业部分摊,并准予其直属营业部在税前扣除。
因叶集列为改革发展试验区,其财政体制独立运作,为适应改革的需要,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及有利于加强地方税收监控的原则,同意叶集区所设邮政、电信企业的地方各税,自2000年9月1日起调整至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的主管地税机关征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意见》的要求,清理和废止以往有关文件中限制民间投资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和执行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政府备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9号)转发给你们,我省各级国税部门审批企业财产损失的权限,仍按省国税局皖国税发[1998]9号、皖国税发[2000]9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以上请一并贯彻执行。
市、地、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发票管理)科(股)应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管理工作。地方税务分局、所应配备专职发票管理人员,并向市、地、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发票管理)科(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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