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按规定设置账簿,如实记账、申报的个体业户按账查实征收;对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未如实记账、申报的个体业户,采取按同行业同等规模业户中最高经营收入水平征收税款,并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https://www.shui5.cn/article/10/154121.html

1998-07-21

安徽省法规

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160749.html

1998-07-20

安徽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为确保《办法》的贯彻落实,省局将于年底前,先在蚌埠、芜湖、安庆、阜阳市国税局试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9d/161361.html

1998-07-10

安徽省法规

对签订包税合同的,是否采取换算含税所得计算纳税,如果未换算含税所得计算纳税,对所含的税款不应在代扣代缴义务人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75/153983.html

1998-07-09

安徽省法规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省国税局、地税局成立了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门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市、县国税局、地税局也要联合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a0/171741.html

1998-07-09

安徽省法规

各级国税机关查处的涉税案件,发现具有犯罪嫌疑,符合刑法界定的种类和标准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不能以行政执罚代替刑事执罚。

https://www.shui5.cn/article/1a/154113.html

1998-07-08

安徽省法规

金隆铜业有限公司生产电解铜过程中附产含金、银的阳极泥,委托其他企业提炼加工出金、银收回后销售。金、银属按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该公司销售金、银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不予抵扣。

https://www.shui5.cn/article/4b/161359.html

1998-07-02

安徽省法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地税局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1997]25号)要求,省局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全省地方税工作会议讨论、修改、通过。

https://www.shui5.cn/article/51/34192.html

1998-06-30

安徽省法规

地税机构组建以来,地税征管基础工作从无到有,逐个得到加强。各地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出现了一些规范化管理的典型。但与《征管法》的要求和地税征管的实际需要相比,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

https://www.shui5.cn/article/5f/171854.html

1998-06-29

安徽省法规

税收票证既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或收取退还税款的完税或收款法定证明,也是国税机关实际征收或退还税款的凭据,又是国税机关进行税收会计和统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以及进行税务检查管理的原始依据。

https://www.shui5.cn/article/f0/154186.html

1998-06-26

安徽省法规

为了便于征收管理,1996年我局皖国税流[1996]383号通知规定,对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的食用植物油实行划分比例征免增值税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0f/153788.html

1998-06-24

安徽省法规

1997年1月1日前认定的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1997年度应税销售额不到180万元,但其前三年(95、96、97年)平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应保留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果其经营时间不足三年,可以按前二年(96、97年)平均年应税销售额确定是否保留一般纳税人资格。

https://www.shui5.cn/article/27/161358.html

1998-06-24

安徽省法规

对于税务机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审计机关等执法机关根据税法有关规定查补的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必须全部收缴入库,均不得执行由财政和税务机关给予返还的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d0/160746.html

1998-06-23

安徽省法规

按照国务院国发[1994]59号文和国发[1997]10号文件的规定,我省试点城市的部分国有企业和国有工业企业按照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先后实施了企业兼并破产,但也出现了少数地方和个别企业超越国务院规定的范围条件搞企业破产的情况,从而给金融企业带来沉重负担。

https://www.shui5.cn/article/ba/165057.html

1998-06-22

安徽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征收机关在实行二级稽核时,既可案头稽核,也可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核对资料、查明原因。

https://www.shui5.cn/article/30/160743.html

1998-06-18

安徽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8]49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5c/164641.html

1998-06-15

安徽省法规

请各地、市国税局对管辖区内的铁路运输多经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企业户数和盈亏情况,并于1998年7月底以前将蚌埠铁路分局、济南铁路分局在我省境内的铁路运输多经企业名单报省国税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61356.html

1998-06-15

安徽省法规

从事承包、承租经营活动的,发包人、出租人以及承包人、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持承包、承租经营合同的副本及有关证件向经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23453.html

1998-06-12

安徽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26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对省以下各级邮电管理局所属的工业、供销等企业,从1998年1月1日起,一律按本通知规定就地申报纳税,不得延误。

https://www.shui5.cn/article/fe/161354.html

1998-06-05

安徽省法规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地税局关于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政[1996]48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一律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购售双方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代扣代征代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8f/171897.html

1998-06-01

安徽省法规

企业采取合并或兼并方式改制的,凡原企业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应继续承担所欠税款;凡原企业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由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承担所欠税款,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应作出清还欠税的计划报地税机关批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e9/165234.html

1998-05-28

安徽省法规

各地、市应加强对车辆收费税收的征管工作。抓紧与当地物价、交通运输部门联系,对目前仍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费票据的,必须于6月底前过渡到使用地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征收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d6/164947.html

1998-05-28

安徽省法规

个体工商业户注销登记证后再登记问题个体工商业户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原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及有关税务证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4d/154109.html

1998-05-13

安徽省法规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省地税局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地税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b5/165230.html

1998-04-24

安徽省法规

采取多种措施,放宽政策,放开手脚,多方扶持,在税收政策上给予积极鼓励,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调动其积极性,使中央和省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https://www.shui5.cn/article/85/171851.html

1998-04-24

安徽省法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转发给你们。对农村电管站向用户收取的电费及农村电网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价外费用,仍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5/161313.html

1998-04-13

安徽省法规

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征税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其下发的《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7]5号)中已明确指出人经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须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分批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

https://www.shui5.cn/article/1a/164696.html

1998-04-06

安徽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相关纳税资料,是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应尽的责任。

https://www.shui5.cn/article/14/34090.html

1998-04-01

安徽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发票的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因此,我们就此问题请示了国家税务总局。总局答复:在定颁发票背面发布广告既不严肃,且有可能影响到发票水印的清晰性。根据总局答复,不同意你局以定额发票为载体发布广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53/164944.html

1998-04-01

安徽省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二批)的通知》(财税字[1997]117号)第四条中明确规定:“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ca/171671.html

1998-03-23

安徽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转发给你们。对营销费用的扣除比例,全省统一规定为营销员(包括雇员)每月收入的 15%,皖地税政四字[1997]249号文件中扣除比例为10%-30%的规定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0f/165192.html

1998-03-23

安徽省法规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