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防伪税控工业企业以及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防伪税控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且不按期抄报税(因技术等原因抄报税不成功的除外,下同)或不按期申报纳税两次以上的;
凡属2002年度以前社会保有的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需一并缴纳2001年度和2002年度的车船使用税。凡2002年度新购置或交易过户的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纳税人可凭车辆交易的发票或有效证明,按规定只缴纳2002年度车船使用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一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结合市局制定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程序的暂行规定》(京国税[1996]090号)一并进行落实,以确保我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化。
对企、事业单位未按市财政局京财行[2000]394号文件规定实行通讯制度改革,为个人手机(包括无线寻呼机)负担通讯费,应区分不同情况征收个人所得税:
规范营业税纳税申报,是加强营业税征收管理,保证营业税收入的基础。各局应加强组织领导,将营业税纳税申报管理与加强营业税税源监控分析相结合,认真做好《申报办法》的培训、辅导及贯彻实施工作。
各局在2002年3月10日前做好专用发票库存盘点工作,做到帐实、帐款相符,并将编制的2002年3月1-10日北京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月报表与2002年3月11-31日北京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月报表在2002年4月10日前一并上报市局票证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手续,根据实际征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市局制定了适用于个人办理减免契税申请手续的《契税减免申请审批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局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98号)文件要求,做好《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的印制工作。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予以废止的文件目录公布如下,请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即停止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经市国家税务局和市地方税务局共同研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委托企业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时,需提供《代理进口货物证明》,主管税务机关要与受托企业退税的税务机关转来的《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和电子信息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签署意见。
在我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可一次或分期均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应将当年税前列支的补偿金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各局应对企业税前列支补偿金的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汇算清缴总结中予以专项说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及所属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超过各自邮政业务收入的1.9%。
试点运行的起始时间为2002年2月27日,口岸系统海关数据测试范围为2002年1月1日起报关的出口业务。请你局于3月10日前完成前期试点工作,并将试点有关情况和测试结果以及下一步推广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上报市局。
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收入任务在上一年收入大幅增长的基础上又有所增加,给我们完成今年的收入任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市特有的奥运经济和一些新兴产业的发展会给我市税收带来一定增长的有利因素,也是完成今年企业所得税收入任务的新的增长点。
为使清算报表的填报更加统一,清算数据更加准确,市局按照总局1999年清算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历年的调整情况,对清算用表重新进行了明确(见附表1—12及填表说明)。请按填报要求准确填报。
各区县局、各分局要根据市局转发国家七部委的《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认真做好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并结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我市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实施意见》(京国税发[2002]42号)和《关于加油机税控改造工作的通知》(京国税函[2002]109号)的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凡缴纳了上一年度车船使用(牌照)税且领取IC卡的个人机动车辆,可由市农行所属各联网营业网点代征本年度车船使用(牌照)税。新购、过户、逾期补交税款的车辆,仍由税务机关征收。
各核算单位在编报《待清理呆帐税金明细月报表》时,对于清理时欠缴的按偷逃骗税处罚的罚款及申报违章的行为性罚款,随正税科目核算;对于欠缴的发票、税务登记违章等其他行为性罚款,全部列入增值税科目核算。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复印业管理暂行办法》等十六项规章部分条文的决定,现决定对《北京市复印业管理暂行办法》等十六项规章的部分条文作如下修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资金增值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00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并且使用机动车的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并且使用机动车的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同胞为车船使用牌照税纳税义务人。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做好地方性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1]986号)转发给你们,并为确实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推广使用税控加油机和在现有加油机上安装税控装置是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秩序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措施,也是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国税局、质监局应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从2002年1月1日起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仍可继续开具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仍可以继续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何时废止将根据总局的统一安排进行。
在此原则下,中方员工到境外出差的差旅费津贴,可按财政部规定的相应补贴标准扣除;对外籍人员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也可参照以上我国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对无能力设置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增值税基本核算帐户或无能力准确进行会计核算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为设置帐簿并进行会计核算,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13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税控加油机和对在用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是清理整理成品油流通秩序,加强税收征管和实施“金税工程”的重大举措。为此,请各加油站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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