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通知》第一条企业“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被承租企业费用的检查,凡属承租者上交的租赁费以及类似性质的费用,一律不允许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33801.html

1997-05-06

北京市法规

农村信用合作社发生的贷款呆帐,要按照225号《通知》规定的核销条件从贷款呆帐准备金中核销,其申请核销时农村信用社要填制“贷款呆帐核销审批表”并附报贷款合同、法院裁定书等证明材料,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销、解散的,应附报贷款合同及乡镇级以上政府和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96/33802.html

1997-05-06

北京市法规

对有色金属矿应纳资源税税额,应根据京财税[1997]8号文件规定适用税额的70%征收,即:岩金矿适用税额为0.63元/吨;砂金矿适用税额为0.59元/50m3挖出量。另外,铜矿适用税额为0.59元/吨。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33798.html

1997-05-05

北京市法规

为加快退税进度,请各分局务必高度重视,要根据电报精神,加强服务观念,切实采取各种措施,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全力完成市局下达的退税计划。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https://www.shui5.cn/article/f4/33799.html

1997-05-05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3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9a/156528.html

1997-05-05

北京市法规

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兼并、破产和解困企业名单,于每年11月底以前报市协调小组。

https://www.shui5.cn/article/06/156139.html

1997-04-30

北京市法规

自1996年9月我市实施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办法后,为合理确定驾校的征税标准,进一步加强对驾校的征收管理,经研究决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驾校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标准做如下调整:

https://www.shui5.cn/article/45/40113.html

1997-04-29

北京市法规

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7]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涉及“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的问题,在未作具体明确前,仍按现行办法核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33796.html

1997-04-29

北京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1997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规定,农村教育费附加从1997年1月1日起以基金形式纳入预算管理。鉴于目前我市各区县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办法不统一,为规范管理,保证此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现做如下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eb/142929.html

1997-04-28

北京市法规

此次《专项检查》不但要抓收入,还要在检查中做深入研究,挖掘问题根源,总结稽查经验。同时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保证查补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减少、杜绝缓交、欠交行为。

https://www.shui5.cn/article/90/152249.html

1997-04-25

北京市法规

各区县局、直属分局在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政策的贯彻执行过程中,应及时向市局反映有关问题,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以及征期税款入库情况应于1997年7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ad/150800.html

1997-04-25

北京市法规

按照《通知》第三点规定,各主管国家税务局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分行、支行检查出《通知》中所列应收利息问题时,应将具体情况上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集中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统一清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cb/33789.html

1997-04-22

北京市法规

对宣传文化单位的捐赠,被捐赠单位是中央单位的,由中央有关部门审定,并出据证明;被捐赠单位是市属的,由市文化局、市文物局等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定,并出据证明;被捐赠单位是区县属的,由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定,并出据证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7/33788.html

1997-04-21

北京市法规

《通知》中规定对劳动部确定的本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自转制之日起视同新办,凡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规定安置比例的,可从转制的当年算起,享受劳服企业的减免税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69/163029.html

1997-04-21

北京市法规

对电影发行单位直接向各放映单位出租影片所取得的片租收入(一般在“营业收入”的明细科目“电影发行收入”中核算),按“服务业”税目全额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43985.html

1997-04-21

北京市法规

对企业购买通讯设备及其初装费、入网费发生额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发生额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

https://www.shui5.cn/article/0f/156083.html

1997-04-14

北京市法规

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管理的,经市局研究,先在东城、崇文、宣武、延庆四个区、县局进行试点。其试点区、县局建帐过程所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各类业务问题按市局另行部署的有关意见和要求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33783.html

1997-04-14

北京市法规

各单位应及时将本通知的有关精神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要加大征管改革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可以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让社会特别是广大纳税人了解征管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

https://www.shui5.cn/article/18/33780.html

1997-04-10

北京市法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3号《关于股份公司取得的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22/33781.html

1997-04-10

北京市法规

对恢复纳税和1997年底以前继续给予所得税减免的企业进行一次必要的清理,对恢复纳税的企业应尽快通知其恢复纳税,对1997年底以前继续给予减免的企业,也应通知其继续减免税的时限、办理有关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20/33779.html

1997-04-09

北京市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凡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扣缴义务人除外)代扣代收税款时,使用本凭证。目前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分别有:

https://www.shui5.cn/article/17/33774.html

1997-04-08

北京市法规

这次增值税执法检查的内容是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41号文件中规定的检查内容为基础,各分局对其1994年新税制以来增值税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全面的检查。对发现有违章的文件及作法的要边查边纠,同时上报市局。在检查中发现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应认真研究解决,并将结果上报市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c0/33775.html

1997-04-08

北京市法规

凡由各区、县局、分局移交到西站分局的纳税人,其现存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结存手续,并由原主管税务机关将其发票结存情况等资料移交西站分局,西站分局在为其登记发票结存情况后,应为其更换发票领购薄。

https://www.shui5.cn/article/0e/33771.html

1997-04-07

北京市法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公司取得的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今年,我市将有一些企业“网上”发行股票,有关区县局要按规定加强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f8/33772.html

1997-04-07

北京市法规

实施税务检查的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过程中,凡需要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有关当事人询问、调查有关税务情况及涉税问题时,应使用本通知书,通知其到税务机关接受询问和调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e8/162900.html

1997-04-07

北京市法规

加强内部自检工作,对各级国税机关内部有关税款的征收、缓缴、欠税、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以及税款入库级次等问题进行认真的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并及时向市局报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33769.html

1997-04-03

北京市法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7]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结合我市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0/33770.html

1997-04-03

北京市法规

税务检查文书根据税务检查实施的不同环节,分为四类,即:实施税务检查类文书、税收保全措施类文书、强制执行措施类文书和其它类文书,各单位应根据开展税务检查工作情况,规范使用各类税务检查文书,准确及时地执行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促进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https://www.shui5.cn/article/5f/156082.html

1997-04-02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租赁经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地税局京地税个[1994]9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1/33768.html

1997-04-02

北京市法规

你局“关于我局收取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京国税征[1996]539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收取“北京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市普通发票”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1d/80958.html

1997-03-28

北京市法规

根据我市地税系统税务检查工作发展的需要,为了及时反映重大案件的查办情况,便于市局掌握税务检查工作情况,市局决定全市地税系统在开展税务检查工作中,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现就有关局问题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fd/156073.html

1997-03-28

北京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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