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继续巩固和提高现运行效益,包括涉外分局、开发区分局和各区县涉外税务所,统一和完善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计算机开票和税款入库的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完整和真实。
为了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强化税收检查,严厉打击偷、骗税和利用专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确保全年税收任务的完成。市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全市开展一次增值税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对1995年度正处于减免税期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审核。检查其是否符合减免条件,是否已进入获利年度,是否有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文件,是否减免税期已满但尚未恢复征税等。对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自行减免或越权减免的,要予以纠正并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从骗税案件多发地区购进并在广东九龙、汕头海关及其所属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及从市外非固定货源单位购进的大宗货物必须发函调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价格、货源等情况。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7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请做好对外资银行1995年度应缴营业税的调整工作。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末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9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按期预缴确有实际困难的,可在预缴期限之前办理缓缴手续。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资金有偿使用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5]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财税字[1995]4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为进一步提高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水平,强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经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市局制定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关于印发〈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17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兰迪花卉精品有限公司等35户外商投资企业,因未按法律规定如期缴付注册资本、歇业未办理注销登记、未参加年检且在注册住所查无下落或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等原因,以被依法吊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请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善后工作。
《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的填报方法仍按市局京国税[1995]212号通知的规定填报,即《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中“本期开具”栏目中的“销售额”、“税额”栏予以保留。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市局稽查分局、各区、县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所要按时报送税务稽查机构人员和工作情况统计表,表样、编报说明及要求附后。
清理文件的范围确定为自新税制实施起至1995年底市局各业务处,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制发的所有税收规范性文件。
改版大面额版专用发票的种类按照总局通知规定,市局将千万元版和百万元版专用发票更改成万元版和千元版专用发票继续使用。对企业结存空白的大面额版专用发票不再进行改版,请各区县局核对查实,造册登记并监销。
申请资格认定两个密集型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规定要求填报两个密集型企业认定申请书,报市国税局,经市国税局会同市科委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由市科委发给两个密集型企业批准书和证书。
建立查询报警系统的要求:建立查询报警系统是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专用发票管理,严厉打击利用丢失,被盗专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各区县局要高度重视,报送《清单》必须按时、准确,《清单》应按月填写并装订成册,主管局长签字盖章,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上报市局。
对国家专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部房地产信贷业务要严格按政策性和经营性住房信贷业务划分收益所得,分别按规定税率缴纳所得税。划分不清的要一律并入总行,由总行按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按照我市有关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外商投资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取得两个密集型企业批准书和证书后,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6]8号《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市局稽查分局、各区、县局稽查所查处的案件,按照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可直接填开《税收缴款书》,将税款、滞纳金、罚款缴人被查处单位所在区、县支库。该款项收妥后,支库将缴款书第四、五联返还当地地方税务机关。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663号关于《个人在境外取得博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关于确定专项检查和税收大检查户数问题。根据市局部署的专项检查计划,稽查分局按市局要求确定专项检查和税收大检查户数名单,或由市局确定检查对象,通知稽查分局组织实施检查。
为了适应对实行定额、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需要,及时了解其税款征收进度和税款缴纳情况并规范其税源统计,我市从1996年一季度起,增设“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定额定率)附表”(以下简称“本表”)。现将有关编报范围、口径和要求通知如下:
我市地税系统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根据《规程》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市地税系统市、区(县)两级地方税务机关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强化公民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监督工作,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的有关工作,市局另行部署。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650号)《关于中信实业银行纳税地点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吊销法人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以前年度的增加税负已退税款应全部追回。
市局[1995]265号文《关于清理欠税和严格执行欠税交纳滞纳金制度的通知》中,曾对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限做了明确规定。在执行文件过程中,市局发现个别区、县局在审批缓缴税款时存在以下问题:
纳税人在境内投资、参股分回的税后利润、股息、红利,列入利润总额,按规定的补税办法计算补缴所得税的,需提供相应的包括减免税的完税凭证或纳税证明复印件,无完税凭证或纳税证明的应就其所分利润、股息、红利,全额换算计征所得税。取得证明后,可由纳税人申请办理多征税款的退库手续。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市局有关直属分局,要与市稽查分局主动配合、相互支持深入开展稽查工作。对市稽查分局开展的日常稽查,各区、县局,市局各直属分局要提供税源户名单及有关纳税资料并指定专人协助开展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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