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如您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您至少提前一天使用“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预约。您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税缴费请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接受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办税服务厅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出台简化审查政策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资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管理,拟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市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具体如下: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有关要求。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落实措施逐步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4.5个托位、其中普惠托位不低于60%的标准,配置完善托育服务设施。
对承担"白菜心"工程的单位,给予研发投入最高50%的资金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为5000万元。对承担国家特别重大科技战略任务的单位,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各参检社会组织应严格按照规定在2022年5月31日(含)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通过的年检材料,通过系统再次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未提交年检材料机构将被纳入“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各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质量管理合伙人、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等关键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慎承接高风险审计客户,加强对审计业务独立性、人员委派、执业过程、质量复核、技术咨询等方面的管控,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资源投入和跟踪管理,切实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如已取得房屋产权,或承租公房后有获取改建后房屋产权意愿,可按照“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中的“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办理提取。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的《审计数据采集规范 公共基础(征求意见稿)》《审计数据采集规范 总账(征求意见稿)》《审计数据采集规范 银行流水(征求意见稿)》《审计数据采集规范 销售(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团体标准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就以下问题研提意见: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女满40周岁和男满50周岁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且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即日起,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文档(附件2-5)发送至保险公司邮箱进行审核,核保结果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告知。核保通过后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以快递或实际报送形式(附件2-5)报至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并缴费。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第51号令修改),现将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予以公布。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办税负担,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调整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办税负担,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调整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办税事项“全市通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增进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税便利度,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对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项做进一步梳理并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内容进行更新,现予以发布。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001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99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61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宿业、娱乐业、建筑装饰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快递服务业、物业管理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纳入有奖发票试点的纳税人,向消费者依法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可以参与开奖。
对符合“优质创投机构评价标准”的机构,朝阳区纳入“白名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级前置管理主办部门出具推荐材料;对不在“白名单”内但通过专家评议的机构,朝阳区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级前置管理主办部门出具推荐材料。
搭建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对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单位,积极开发灵活就业岗位,提供岗位对接服务,动态掌握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情况,以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获取劳动报酬情况。
行业规模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北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收入46.70亿元,实现五年翻一番,37家资产评估机构跻身全国百强;资产评估机构325家,五年增长44.45%;执业会员4580人,非执业会员1237人,发展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我国经济发展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条件没有改变,行业发展的总体势头依然稳中向好。
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本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以下简称“两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业务,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的委托,依照法定的评估程序,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中涉及的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等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八批)、北京市2019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二批)、北京市2020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七批)和北京市2021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五批)予以公布。
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实际控制金融机构(含其分支机构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通过资产转让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
根据《证券法》第170条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现场检查。证监会通常每年会从全国范围内抽查从事证券业务的评估机构,各地方证监局也会不定期抽查所在地区的从事证券业务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在现有贷款逾期提醒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向借款人推送智能信息提醒服务。贷款放款成功后,向借款人推送贷款已放款信息;贷款约定还款日前,向借款人推送还款提醒;还款日扣款失败后(上一还款日为正常还款状态),向借款人推送扣款失败提醒;贷款还清记账后(正常还清状态),向借款人推送贷款还清提醒,借款人可在线查看电子还清证明。
安置房建设单位应认真核验选房信息,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协议;发现选房信息不齐全、与安置房管理信息系统中补偿安置协议内容不一致等情况时,不得签订购房协议,并及时通报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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