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类经济性质(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资及其他经济性质)的娱乐、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单位,凡个人收入能真实准确、全面核算的应实行查帐征收;凡提供的个人纳税资料不完整、不足以作为计税依据的、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均试用本办法。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提供传输信息资料服务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01号)转发给你们,请注意了解属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的户名和有无收入,严格按规定加强征管。
各区县国税局的防伪税控设备实行集中使用、管理的原则。各区县国税局发售金税卡、税控IC卡,电脑版发票以及受理认证、申报,向总局传递交叉稽核数据应集中在一个部门办理。请各区县国税局及时将人员和办公设施调整到位。
考虑到本市的实际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多采取预收款方式,经研究确定:征收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实际开具发票的收款金额(不包括以代收单位名义开具的代收款金额),依此计算缴纳税款。
现将财税字[1995]9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党校所办企业执行校办企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编表说明)>的通知》(国税征函[1995]011号)中关于修改部分报表内容的要求,结合我市地税系统的征管工作及报表报送情况,决定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含一九九五年度报表)各区、县局、直属单位报送《税务稽查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表格附后)报送时间及填报要求见编表说明。
由于走私进口的假蓝带啤酒偷逃了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流通企业销售的假蓝带啤酒没有合法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海关完税凭证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整改工作是新税制执法检查工作的关健和重点,各单位对此项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按照总局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各单位的新税制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整改工作。
鉴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时,首先应由主管税务所根据鉴定的内容及标准,对所鉴定企业的各项指标逐项审核,填写“北京市地方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签注意见后,报区县局审批,核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并加盖公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采取两种申报管理方式,本市一般纳税人分别适用的纳税申报管理方式及须报送纳税申报资料规定如下:
为强化税收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根据《通知》第三条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预售房地产并取得预收款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按预计利润率计算预计应纳税所得额,并实行“按季预征,按年结算,竣工清算,多退少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根据我市地方税务征管工作中实施纳税担保措施的需要,市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纳税担保的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即将其中会计师事务所收费依据由按注册资本收费统一调整为按现有资产总额收费,同时对307号文件附件二中按比例收费的标准做部分调整(详见附件一),其他规定待明年全面研究后再做调整。
纳税人1994年度境外所得,凡未按规定在1994年内与国内所得汇总缴纳或单独计算补缴所得税的,须在1995年度内计算补缴。
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加强企业所得税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条例、细则和各项政策规定,对税收收入和税收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税务机关执行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户纳税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区县国税局要严格按照总局《通知》和京税二[1994]213号文转发总局27号《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按独立核算纳税人的标准进行清理认定,切实做好汇总缴纳税工作。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局。
各局在接到市局下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批复单”办理退税时,应将企业上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表及经审核的全部票证、单据上加盖“出口退税”专用戳记后归档保管。
各区、县局税务检查科在制定年度日常税务检查计划时,要确定本单位每类征管户的检查抽样间距下达到税务所。各税务所应于每季前10日内将《日常检查抽样户数情况报告表》报送检查科。
在查帐鉴证工作中,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指派的执业人员如发现试点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应当在出具的查帐鉴证报告中如实列报,由有关方面依法审查处理。
将纳税调整表附表“企业弥补亏损报备表”改名为“企业弥补亏损审核表”,并且增加了“联营分利补亏”和“补贴收入补亏”项目。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7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凡建立单位住房基金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都应按本通知的要求编制住房基金的财务决算。并按年度财务决算体系编制上报,基层单位的财务决算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同级财政财务对口处(科)室。
此项规定变化大,涉及面广,比较复杂,请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控制百万元版专用发票的发售数量,有关贯彻实施百万元版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工作,市局将另行布署。《通知》中六、七条规定,关于我市百万元版大面额专用发票的改版工作及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统一由市局办理。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八条“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的规定,现将市财政局京财行[1995]1399号《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标准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可参照执行。
实行清产核资后由于对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的部分计提折旧,影响企业效益下降,相应影响企业承包上交财政收入任务完成的,原则上由企业自行消化。对增提折旧影响承包上交财政收入数额较大的企业,经确认,可视同到完成不补。
由全体出资者(含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提出,或由国有企业提出申请、出资者同意,并报经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均应执行本规定。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75号《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工资清算表的审核与填报挂钩企业要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报工效挂钩清算表。清算表由总公司审核、分类汇总后,于次年2月底以前转报市财政局第一分局。分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工管处。
但对1995年10月1日前金融机构受托发放的贷款尚未进行结算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各区县局自接到本通知后,应要求金融机构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及时与金融机构联系,建立代扣代缴手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因此,对我市范围内各类招待所、培训中心有偿提供应税劳务的,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根据税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我市各类招待所培训中心征税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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