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业收入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纳税人转让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32776.html

1994-03-14

北京市法规

在企业实行“两则”后,这种办法又进一步规范了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统一和公平企业税收负担并建立了企业投资约束机制。

https://www.shui5.cn/article/1f/153562.html

1994-03-14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31号《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6a/32774.html

1994-03-11

北京市法规

现减税期已满,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在京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在京机构、场所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房产依照《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房产税,在1994年内继续给予按应纳税额减征30%的照顾。

https://www.shui5.cn/article/01/142722.html

1994-03-02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计委国税发[1994]021号《关于下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建设类税目注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df/32770.html

1994-03-01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计投资[1994]81号《关于外事建房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1/32767.html

1994-02-28

北京市法规

对各区、县有《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款中“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以及第四款中“在《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的,请各分局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税务局,由市税务局上报市政府后,确定是否征收资源税以及征收资源税所适用的税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89/32761.html

1994-02-22

北京市法规

对北京市盐业公司1992年12月31日储备盐的数量进行清理,于1994年3月31日前由北京市盐业公司将清理情况报所属税务分局,同时报送北京市税务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df/32756.html

1994-02-21

北京市法规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1994]14号转发给你们,请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时认真宣传、学习。

https://www.shui5.cn/article/71/32757.html

1994-02-21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19号《关于外国或港、澳台非航空运输企业以包机从事国际运输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2e/32760.html

1994-02-21

北京市法规

各分局在贯彻执行《办法》过程中,要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普遍开展一次定额评定工作,评定经营收入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力争所评定的收入与业户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并核发经营收入评定书。此项工作应在一季度内完成。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32754.html

1994-02-19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计委国税发[1994]008号《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资源综合利用、仓储设施”税目税率注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d/32750.html

1994-02-10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030号《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几点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32749.html

1994-02-08

北京市法规

所有使用发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依法取得、使用和保管发票,加强对用票情况的自我检查,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抵制、纠正和检举违法行为。

https://www.shui5.cn/article/ac/142593.html

1994-02-05

北京市法规

“全市国有企业除另有规定外,从1994年1月1日起按其应纳税所得额交纳33%所得税;对微利企业在两年内实行两档照顾税率;其它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税率征收;在3--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税率征收。

https://www.shui5.cn/article/c2/142972.html

1994-02-04

北京市法规

实行各种减亏承包办法的企业,原则上仍按协议规定分年实现减亏、扭亏目标考核。企业扭亏为盈的,其利润先消化潜亏和弥补以前年度的挂帐亏损,弥补亏损仍有盈余的,照章交纳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b/169370.html

1994-02-03

北京市法规

被确认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企业,应区别行业、企业、限期要求其健全会计核算,最迟限期到1994年底。凡达到一般纳税人具体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对在一年内仍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条件要求的小规模企业,停止对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80836.html

1994-01-29

北京市法规

经分局批准的“一九九三年库存出口货物申报表”应汇总填报“一九九三年库存出口货物统计表”(见附件)于1994年3月底前报送市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03/150841.html

1994-01-28

北京市法规

原老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目前有现行工效挂钩办法的,1993年的计税工资标准暂按企业当年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与当年应提效益工资之和计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94/169367.html

1994-01-25

北京市法规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应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统一规定,汇总计算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的全部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税额、应补(退)税额,于次月底前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a/32738.html

1994-01-22

北京市法规

凡个人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承租经营按月或按次取得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应当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并填报本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7e/32739.html

1994-01-22

北京市法规

内部传递凭证由企业自制,但发票票头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并注明新“内部使用”字样。内部传递凭证上应注明新印联次的特定用途。并根据企业自身的需要注明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字轨号码,以便核对查验之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2f/150778.html

1994-01-21

北京市法规

对生产应纳消费税产品的纳税人,在1994年4月1日前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001号文第五条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的,在1994年4月1日以后,一律按现行规定征收消费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32737.html

1994-01-20

北京市法规

纳税人收购免税农业初级产品所使用的收购凭证,在市局未统一规定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现使用的收购凭证给予审核确认,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未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收购凭证,不得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

https://www.shui5.cn/article/70/80953.html

1994-01-18

北京市法规

纳税人收购免税农业初级产品所使用的收购凭证,在市局未统一规定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现使用的收购凭证给予审核确认,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未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收购凭证,不得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32735.html

1994-01-18

北京市法规

现将财政部(93)财法字第40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49号《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cd/32736.html

1994-01-18

北京市法规

现将财政部[93]财会宇第83号《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32730.html

1994-01-17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7号《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发票办法》)转发给你们。《发票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由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发票管理行政法规。

https://www.shui5.cn/article/28/32729.html

1994-01-14

北京市法规

企业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6天内报送主管部门和主管税务局各一份。主管部门季度汇总会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报送市税务局(税政二处)一份;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于年度终了后40天内报送市税务局一份。

https://www.shui5.cn/article/61/169357.html

1994-01-10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077号《关于外籍人员取得属于一九九三年度的应税所得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c/32726.html

1994-01-08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068号《关于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各项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新税制的顺利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53/32727.html

1994-01-08

北京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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