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已获得认定的,取消其认定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单位,工作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在财务报表中属于资产类项目,一般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列报,同时基于财务报表间的数据逻辑,也与利润表之成本项目高度关联。
企业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包括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等纸质文件,以及上述证明材料、声明、承诺书等(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刻录成光盘,邮寄至上述地址。
《裁量基准》所明确的7类54项税收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具体标准,均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进行细化、量化,充分体现合法性原则。在选择裁量阶次划分考量因素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对税收违法行为从立法本意、执法实践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充分体现合理性原则。
经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北京市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未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过登记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进入功能界面后点击【新办开业】,进入后点击【非市监登记】选择纳税人类型为“我是个体工商户”。
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
对组委会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组委会应缴纳的印花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组委会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对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进入上海钻石交易所时视同出口,不予退税,自上海钻石交易所再次进入国内市场,其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
自然人网店如果属于电商法规定的无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四类情形,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税务机关采集确认基础信息,代开发票时,按现行规定确定是否要计征税款。已采集确认基础信息的自然人可自行选择按期或按次申报纳税。
本办法所称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并难以实现就业的本市城乡劳动者。
健全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机制,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汽车销售企业和所属销售人员不得以协助办理补贴申请为名,收取附加费用。
政策实施期间,市商务局综合评估企业情况,动态调整参与企业范围。对符合征集条件的企业,经履行评审程序后,纳入政策参与范围。
个人消费者转让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本市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万元。鼓励汽车生产、销售、平台企业联动促销,创新线下消费场景,提升消费者“一站式”购车体验和便利性。
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非税收入类),收入纳入同级财政管理,具体收缴办法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事宜,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
资源回收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报废产品,本公告施行前已按有关规定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可以在2024年7月31日前改为选择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包含“购买方名称”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需将其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的,应当在“购买方名称”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将该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的单位信息,开票后直接交付到对应单位的税务数字账户。相关出行人信息在旅客信息栏(区)展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企业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自2024年7月起,本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
各区工业主管部门应对本区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和名单推荐,并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及企业相关纸质材料于每月15日前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并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的要求,现将第十四批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公告如下:三星半导体(中国)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有效期: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加强数据归集共享,通过系统自动判定方式,在每年7月,根据当年个体工商户完成年度报告情况,集中进行分型判定,将全市符合分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动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
数电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已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数电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数电纸票可以开具清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有关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可以差额扣除分包款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上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北京市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基数)的期限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7月25日。用人单位以职工2023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资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一致,无需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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