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为促进贸易便利化、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于2019年2月1日起在中国(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http://www.bjsinglewindow.com/)正式启用出口退税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市税务系统要牢固树立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是硬任务的理念,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明工作要求,扛牢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
系统升级完成初期,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集中,可能会出现涉税(费)事项办理不畅、等候时间增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不影响业务办理前提下,错峰办理涉税(费)事项。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下面提到的都以此为准)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2019年我局将面向在北京市工作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升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相关采集工作及继续教育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我局官方公开渠道通知公告。
如果贵单位此前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办理扣缴申报,请忽略该通知的内容,也无需按照第一条的“请于2019年1月7日至31日内登录……进行登记”的要求进行操作。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办事地点不变,税务部门在市、区两级社保中心派驻税务干部,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联办服务。
提示中所涉及审计程序的时间、范围和程度等,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风险导向原则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确定,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需同时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管单位汇总进行产权登记;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需同时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核算单位合并汇总进行产权登记。
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我局门户网站和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相关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提示中所涉及审计程序的时间、范围和程度等,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风险导向原则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确定,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本次体检按照性别和年龄段设计了多种套餐供会员选择,分为基础套餐、专项套餐和高端套餐,其中基础套餐侧重于身体全面基础检查,专项套餐侧重于身体专项检查,高端套餐侧重于身体全面高端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体现协会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行业从业人员的关怀,我会继续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作,为通过年检的执业会员及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次开奖为定期开奖,2019年分别于4月10日和10月10日进行。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从符合参与条件的普通发票中随机抽取中奖发票。二次开奖结果将于开奖之日起向社会公布。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京会协党[2018]48号),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我会决定对2017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执业机构员工进行奖励。
资产评估机构应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确认的《评估机构奖励发放相关银行信息确认表》(见附件2)报送至我会财务部。我会根据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收据,在3个工作日内将奖励金额发放至奖励人员所在单位。
入库企业一经发现申报信息中存在严重虚假信息,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诚信合法经营、触犯法律法规行为,中关村管委会从企业库中删除,并由所属分园管委会通知企业收回证书。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有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成人高考招生经费、世界文化遗产门票收入(颐和园、天坛公园)和户外广告设施招标及拍卖收入3项非税收入统一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范子英表示,由于个体工商户一般规模较小,难以建立记录完整且真实的账簿。此前,为了节省征收成本、保障税款征收,地方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
本解答仅根据部分评估实践归纳形成,提出的有关看法仅代表起草专家个人的观点,不是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解读,也不能替代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个人的职业判断,在执业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身职业判断合理使用,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本提示仅供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士在执业时参考,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提示中所涉及的调查范围、分析方法以及关注的风险点等,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确定,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自2019年1月1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范子英表示,由于个体工商户一般规模较小,难以建立记录完整且真实的账簿。此前,为了节省征收成本、保障税款征收,地方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文件精神,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的通知》(财办会[2018]30号),请各区遵照执行。
“北京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主要分为用户中心、办税中心、查询中心、互动中心、公众服务和个性化办税六大功能区,纳税人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登录系统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在市民政部门领用过社团会费票据的社会团体,应按照《关于调整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2699号)文件的要求,尽快到市民政部门办理社团会费票据的审验和缴销手续。
企业设立登记后首次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后重新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由经工商登记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领取和下载,领取后也可授权管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对区政府或有关部门确认的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各分局要建立台账明确点位,确保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按照规划用途服务居民生活需求。不按规划用途开展经营的,工商部门不予登记注册。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比如,某企业2018年10月向员工发放工资,实际发放工资的当月代扣个人所得税,应当在11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并缴款,此时税款所属月份为2018年10月。
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全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结合本市前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现就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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