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人基础信息变更(含税种调整)、跨区迁移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解除非正常、自开专票小规模纳税人归类、成品油经销企业归类、注销税务登记(含简易注销);
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15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六批)、北京市2016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四批)、北京市2017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九批)、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七批)和2019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的扣缴义务人,以及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情况下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按次或按期扣缴或申报企业所得税税款时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规定,现将2019年北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公告通知如下:
经市残联、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三部门研究,定于2018年10月15日至19日(共五天),对未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8〕1271号)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第76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部分收费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办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请结合你企业报送的“走出去”企业清册结合实际情况就境外投资及所得(含受控外国企业)、境外承包工程(含开具中国居民身份证明)、境外上市及外派人员税收风险管理开展自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对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项做了进一步梳理并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内容进行了更新,现予以发布。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为进一步促进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管理中心执法实际,制定本裁量基准。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取得公司登记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商事登记权威,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8月16日20时至2019年8月18日9时对本市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调整工作,届时本市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和扣缴客户端、北京市网上税务局自然人版系统、自助终端个税查询功能、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的个税查询、实名认证、股权转让等功能、个人存量房系统业务办理功能将停止服务。
在纳税服务提醒中,我局将把最新的税收政策或需要纳税人了解的涉税事项及时向纳税人告知;在税收风险更正提示中,我局将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将涉及到的税收风险点及时告知相关纳税人予以自查自纠。
全市使用ITS税务大厅端、扣缴客户端的渠道。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以及扣缴义务人使用的扣缴客户端。
金税盘发票上传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下载,网络购票下载写盘业务。2、纳税人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3、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业务。
2019年残保金申报缴费期限为8月1日到9月30日,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残联审核完毕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保障金,您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缴费。
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应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及2019年岗位补贴、超比例奖励、“三类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及非“三类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地址变更为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届时审核期开始后,海淀区残联一层审核大厅(杏石口路28号)将不再对外办公。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已备案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名单
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为每平方米四十五元;门头沟区、房山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为每平方米四十二元;延庆区为每平方米三十五元。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为提高税务稽查事中事后监管效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为了更好的向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咨询服务平台将于7月26日(星期五)8时至7月29日(星期一)9时进行系统升级工作,届时暂停对外服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私募基金日常监管与风险防范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北京市医保局公布的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0次全体会议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9年度北京地区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合理引导住房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为规范网站域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对相关域名变更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东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直接与主管税务所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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