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涉企收费表 序号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内容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包括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现将2018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北京中通必得科贸有限公司等82487户纳税人名单进行公布,名单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网“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纳税信用A级企业公告”。
企业应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进行关联申报。例如,企业2018年度的关联申报应在2019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办案机构应当对法制机构审核中提出的合法性、合理性意见进行研究并提出是否采纳的意见;存在异议的,可以与法制机构协商沟通;经沟通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现将2018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等14635户纳税人名单进行公布,名单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网站、《北京朝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各办税服务厅触摸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便捷、高效、利企、便民为导向,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基础,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更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自2019年7月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同步调整。
自2019年4月28日起,取消北京市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北京市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
鞭策落后。对于经过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自评和现场调研被评价为总体不规范(低于60分)或者重要项目缺失的单位,由协会在行业内公布,取消行业内各类评优资格,约谈主要负责人,安排专人督导,协助改进工作,直到达到规范要求。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现就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建设,规范和加强本市电子印章管理,确保电子印章合法、安全、可靠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等,制定本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的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4月22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域名变更为下:
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
本提示仅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时参考,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提示中所涉及审计程序的时间、范围和程度等,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确定,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创业投资基金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工商注册后5年内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中关村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以下简称“创新支持资金”)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使用。
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或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愿选择具备服务资格的维护服务单位进行服务。
结合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实际情况,我会决定对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上报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纸质材料开展收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京财税〔2016〕29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北京市2018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8日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种的申报期,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可使用“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电子税务局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电子税务局登录地址为https://dzswj.bjsat.gov.cn/。(建议浏览器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为进一步扶持我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税务系统要深刻认识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落实好减税降费“四实四硬”的要求。在税收宣传月期间,要牢牢把握“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紧跟新时代步伐,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面宣传引导,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凸显税收改革成效。
2019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使用税务信息系统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公布继续执行)作如下修改:
首次报名(不含应届毕业生)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注协办理资格审核。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登记后,自动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备案登记,企业无需另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该事项免税备案。
请您携带贵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年检缴费手续,根据市无线电局的有关要求,请您在办理缴费手续前先至2楼A区核定缴费金额,再到一楼B区办理缴费。
现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以“元”为单位的要素价格和以费率形式计取的有关费用标准不变。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为保障纳税人2019年4月1日起正常开具新税率发票,请广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日起及时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升级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税控服务商。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3月16日18:00至24:00对门户网站域名进行变更,新域名为beijing.chinatax.gov.cn,在此期间门户网站将停止服务。原域名将于2019年6月1日停止使用,欢迎您通过新域名进行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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