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缴费人办理缴费业务,现将彩票公益金、彩票业务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单位及地址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请参加了2018年11月1—2日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自查辅导培训会的纳税人,根据培训内容,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于2018年11月9日前,报送主管管理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部署推广上线要求,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税部分,以下简称ITS)的网页端和手机端将于10月25日上线。为切实做好全市该系统上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规划国土委要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对公布取消、调整或减免的政府性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同时要在收费场所及时发布信息,做好政策宣传。
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对金额较大或账龄时间较长的重点科目明细性质进行分析,可以挖掘出“隐性关联”信息的存在。如查阅往来大额明细中注册地在本地或名称中有相同字符的公司等;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密云县关于加快县域发展的若干政策》(密政发〔2015〕36号)同时废止,执行政策未到期的企业,按剩余时限执行本细则。执行过程中遇到国家及北京市重大政策变动,上述政策将相应调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务、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文物古建、通信工程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统称施工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以及建设单位。
本办法所称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在本市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统称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存在本办法第三条所列之情形。
与财务人员、管理层等进行访谈,了解商誉减值测试流程及其内部控制制度,识别关键的内部控制环节,评价执行商誉减值测试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自2018年9月285日起,经本市市级(含市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税务局网上税务局”客户端,进入“税收优惠”点击“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提出免税资格申请,通过系统提供《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本提示仅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时参考,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提示中所涉及审计程序的时间、范围和程度等,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风险导向原则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确定,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专业技术委员会执业问题解答[2018年第一期] 评估方法选择及艺术品评估实务问题 特别提示 针对近期执业人员在评估实务中提出的评估方法选择,评估程序实施,艺术品评估等具体技术操作处理上的问题,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专业技术
本解答仅代表起草专家个人观点,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也不能替代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个人的职业判断,在执业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身职业判断合理使用,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为了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现将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面积不少于100平米,店内现场展示商品的SKU数量不少于1000种,通过线上售卖的商品SKU数量不少于2000种,单店年度销售额(含线上线下)不少于500万元(或月均不少于40万元)。
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为支持我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 京商务财务字〔2018〕23),为促进我市服务贸易境外拓展,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服务贸易境外拓展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 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为支持我市试点地区及示范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试点地区及示范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为促进我市服务外包发展,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促进北京市服务外包发展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优化办税资源和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定于2018年9月19日正式启用新车辆购置税征税点办理业务,新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满白路1号北京北方机动车检测场西侧,咨询电话80771971。
资产盈利能力一般包括对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考察;风险控制能力包括对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两项财务指标的考察;发展能力包括对营业收入增长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率两项财务指标的考察。
本市行政区域内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新设立或新迁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可对照《目录》进行自查。市、区两级相关项目审批主管部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主管部门,在履行办理程序时,须依据《目录》先予审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公用经费的管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等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与公用经费相关的规定。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推进相关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负责根据工商部门的提请,对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点位,向工商部门提供房屋交易相关信息。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负责对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的房屋,暂停办理网上签约。
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2120元的,职工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2120元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1484元的,职工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1484元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同时,沪港通、深港通的互联互通,引起了更多创新型内地公司对两地IPO异同的关注。内地注册会计师作为资本市场的专业人士,将有更多机会服务于香港资本市场IPO项目,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和帮助。
负责西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燕山地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参与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负责驻华使(领)馆和离境退税管理工作,负责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指导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共修改31件税收规范性文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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