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税库行联网工作,结合我市地税实际征管情况,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库行联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联网工作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8号令),市局参照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综合用途土地级别范围,并考虑税收征管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了《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直属税务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要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免抵退税的审核工作,并将半年和全年试点总结报告及《列名生产企业外购出口货物统计表》分别于2007年7月5日前和2008年1月5日前上报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市局汇总后将上报总局。
根据市局工作部署,新版车购税征管软件(以下简称“新版软件”)于2007年5月21日上线运行。“新版软件”上线后,车购税的征收、退付业务和会统核算将发生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消费税收入分析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7]228号)(以下简称228号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完善北京市消费税重点税源监控分析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230号)(以下简称230号通知)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对2007年1月1日以后通知附件所列定点企业生产的药物在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企业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中抵减。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源讯(北京)公司和欧米茄(瑞士)公司对第29届奥运会服务赞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充分认识税收在配合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在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境外投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服务纳税人,采取切实措施为我市企业从事跨国投资和劳务活动创造优良的税收环境,维护我市走出去企业的合法税收权益。
黑名单处理是对因税控器具丢失或损毁、恶意开具、纳税人走逃、发票丢失等原因造成的纸质发票丢失或电子发票信息失控的情况进行录入登记,并逐级汇总形成失控发票清册,作为发票查询比对的一项数据来源。
享受免税政策的担保机构应根据国办发[2006]90号文件要求,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和防控风险能力,为其他担保机构做出表率;积极参与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促进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做出贡献。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贝岭居等单位享受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7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2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发文字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7年第188号 发文日期:2007-04-27...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5]116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07年4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七批的通知》(财税[2007]4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根据国税函[2006]735号文件第四条对于确实查找不到的,应将发票保证金存入税务代保管资金帐户,并分纳税人进行会计帐务处理,待纳税人申请退还时,从该帐户办理退款的文件精神,请相关区、县局、分局的财务科按照上述要求在监察部门的参与下对未退还的发票保证金进行相应处理。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30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精神,现将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对符合《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5号、财税字[1997]117号文件的通知》(京财税[1999]45号)文件规定,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教育劳务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是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依法行政,确保国家足额入库的重要保证。各局在强化土地增值税税款预征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精神,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各项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总局和市局的要求,抓紧做好使用“新版软件”后有关税收票证领、发、用、存的准备工作,并认真清理收缴停用的税收票证,切实做好使用“新版软件有关税收票证的核算管理工作。
现将财政部、国家财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等十七户企业(名单附后),是中央在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文化单位。同时,财政部未提供上述十七户企业2004-2005年是否享受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优惠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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