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税务代保管资金票证管理问题通知如下(其他有关问题另文明确),请依照执行。
各局要以“准确、高效、廉洁”为原则,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夯实基础,提高责任意识,以“流程管理、明确岗责、强化监控,征退衔接”为重点,采取积极措施,加强退(免)税管理,确保审批进度,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
各局应按照《意见》要求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对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遇到的税务问题,需要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的,应按照《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受理申请,及时上报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3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财税[2007]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本通知规定的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系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的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
税收定额完税证(伍角)、税收定额完税证(贰圆)按整本(50份)清缴,填制《票证缴销表》,清缴数量在“停用上缴”栏反映,不足整本的部分须加盖作废章后全份与已填用的报查联按序号装订存档备查。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通知》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及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它资料。凡未按要求报送上述资料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各局应认真做好上述增值税免税的审核备案工作。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521B版)的通知》(国税函[2007]51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0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凡单张发票奖金未超过800元的(含800元),即开即兑代兑单位仍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实行有奖发票即开即兑工作的通知》(京地税票[2005]6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奖金代兑手续。
对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提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行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的通知》(国税函[2007]41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为了配合税库行联网工作,结合我市地税实际征管情况,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库行联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联网工作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8号令),市局参照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综合用途土地级别范围,并考虑税收征管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了《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直属税务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要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免抵退税的审核工作,并将半年和全年试点总结报告及《列名生产企业外购出口货物统计表》分别于2007年7月5日前和2008年1月5日前上报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市局汇总后将上报总局。
根据市局工作部署,新版车购税征管软件(以下简称“新版软件”)于2007年5月21日上线运行。“新版软件”上线后,车购税的征收、退付业务和会统核算将发生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消费税收入分析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7]228号)(以下简称228号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完善北京市消费税重点税源监控分析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230号)(以下简称230号通知)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对2007年1月1日以后通知附件所列定点企业生产的药物在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企业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中抵减。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源讯(北京)公司和欧米茄(瑞士)公司对第29届奥运会服务赞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充分认识税收在配合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在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境外投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服务纳税人,采取切实措施为我市企业从事跨国投资和劳务活动创造优良的税收环境,维护我市走出去企业的合法税收权益。
黑名单处理是对因税控器具丢失或损毁、恶意开具、纳税人走逃、发票丢失等原因造成的纸质发票丢失或电子发票信息失控的情况进行录入登记,并逐级汇总形成失控发票清册,作为发票查询比对的一项数据来源。
享受免税政策的担保机构应根据国办发[2006]90号文件要求,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和防控风险能力,为其他担保机构做出表率;积极参与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促进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做出贡献。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贝岭居等单位享受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7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2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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