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凡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的,其应税所得率(即行业纯益率)按照京国税发〔2006〕318号文件规定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落实情况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6]109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重点税源监控是税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对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和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税收分析水平和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二[1994]268号)第二条第3款中“其主业的经营收入不得低于企业或经营单位全部经营收入的30%(含)”的规定停止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经研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办第三产业享受税收优惠等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京国税发[2002]162号)第四条停止执行。
《北京市地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京财税〔1998〕882号)文件中规定的“非应税收入”,即对应总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中的“免税收入”。
税务机关或代征人在按照规定期限解缴上述税款时,应按房产税(个人出租房屋子目)和个人所得税科目(财产租赁所得子目)分税种向银行汇总解缴税款。划分比例为房产税科目占4.5%,个人所得税科目占0.5%。
纳税人应按印花税“三自”缴纳的原则贴花完税,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以税收缴款书的方式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的契税征收窗口,应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贴花完税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应监督其即时缴纳印花税。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凡使用《专用发票》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建立健全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等管理制度。对违反《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税务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自2007年1月1日起(包括2006年四季度预缴和2006年度汇算清缴)对实行非独立核算的农村商业银行各支行不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总行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加此次合并的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所属昌平店,从2007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在昌平区国家税务局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并在2006年12月31日前在昌平区国家税务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和税务登记证件,昌平区国家税务局除办理上述手续外,还应对其存货进行清理,对帐实相符的存货及留抵税金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所得税涉税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依照税务行政审批制度要求,经市局研究,现将部分企业所得税涉税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及程序调整如下,请依照执行。
代开货运发票系统必须使用新印制的《税收通用缴款书》(计算机打票)、《税收通用完税证》(计算机打票);原《税收通用缴款书》(计算机打票)、《税收通用完税证》(计算机打票)还可继续在核心征管系统中使用。
对我市供热企业(包括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下同)在2006年11月至2009年3月供暖期(指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凡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居民收取的采暖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06]1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为了进一步鼓励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普遍增强其协税护税意识和自身维权意识,结合有奖发票几年来的实行情况,经市局研究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取消有奖发票二次开奖。
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是防范骗取出口退税的重要手段,是出口退税管理的内容之一,各区县局要提高对这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发、回函工作列入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管理制度。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者其他存款帐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全部开户银行名称或其他金融机构名称及全部帐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以下简称《使用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市“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仍依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总局与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市局此次暂不做新的补充规定。
用人单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截止时间从11月20日延长到12月20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截止时间从11月30日延长到12月31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赞助奥运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扣缴义务人在进行初次扣缴申报前应记录以下个人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务、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个人及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变更。
对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土地增值税清算前预(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除政府批准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外,自2007年1月1日开始,一律按预(销)售收入的1%预征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报告是指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依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人涉及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报告格式及有关要求出具的书面报告。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赞助北京第29届奥运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新版货运发票包括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一般情况下,其“税控码”栏不为空)和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一般情况下,其“税控码”栏不为空)两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国税函[2006]97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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