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市政府批准,我市对家禽养殖行业(包括种禽养殖)、家禽加工企业、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免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①的期限延长至2006年12月31日。
香港三荣公司从事石油化工自控系统设备销售并提供工程技术服务等业务,其销售设备的合同以北京康吉森公司或以北京康吉森公司股东或其员工的名义对外签订,所提供的工程技术服务主要由北京康吉森公司承担。根据《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香港三荣公司在内地已构成常设机构。
为了加强北京市财政局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废止和修订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市财政局在前四批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1982年以来至2006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五次清理。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462件。现将这46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本办法所称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执业资格),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并应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征收机关缴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在结算运输劳务费用收取运费时,必须开具全国统一式样的货运发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具体实施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就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本次升级包括《出口退税审核系统6.1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3版》、《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6.3版》。现已发布于市局进出口处FTP服务器(68.16.16.28)出口退税软件\出口退税网络管理系统。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此次调整仅在《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正面的右上侧增印温变防伪标识,图型为“小轿车”,颜色为红色,其标识在高于30℃手温下颜色由深变浅或呈无色显示,操作方式为:将手指垫覆在小轿车图型背面,待2-3秒钟后图型颜色发生改变。
为规范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工作,解决因各种原因多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退款问题,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退款申请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从开始采用该方式的当年起,不再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若以后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重新采用查帐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对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相应调低其应税所得率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规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经研究,现将我市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调整问题明确如下:
个人可将工资、薪金收入和其他性质收入合并后委托中介机构或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为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代理人代理人数较多的,可以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安全、便捷的集中代理申报软件办理纳税申报。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各局要切实加强新申报表落实工作的组织实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修订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局要根据本局情况精心安排,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新申报表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我局收到你局送来的《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西地税复规转字[2006]第1号)后,以《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京地税复规转字[2006]第1号)转送国家税务总局。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税[2005]186号文件的审查意见》(财法函[2006]133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纳税人凡发生上述四项报备事项,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只需要在申报纳税时按有关规定填报相应申报表并报送相关证明资料,不需要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其他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关于核定征收企业行业纯益率调整问题,将另文明确。
自2006年度起,恢复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具体问题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预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地税企[2000]4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由定率征收方式改为查帐征收方式的征管衔接措施,仍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5]5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提供执法部门开具的罚没走私车辆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作为征收管理档案留存。
各局要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的文件精神,对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所涉及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地方税收实行“一窗式”征收。
各局在学习文件的同时,要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和市局务虚会议精神,抓住核心问题,围绕做好税源管理这一中心工作,提出贯彻总局文件的工作思路。
开发企业对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预售收入进行初始纳税申报时,须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附报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批准其经济适用房项目立项的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7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4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50号)文件第六条第一项的明确规定: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在契税“一窗式”办理缴纳土地增值税,现就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确认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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