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精髓要义,结合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涉及的立法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运营模式的转变,企业对于财务共享中心的服务和运营也提出了新要求,其中对于共享服务远程交付的需求最为迫切。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按照《意见》要求和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于4月1日上线“区块链+社保”1.0项目,积极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破解社保工作难题。
“合作”为“合并”打下基础,“合并”为“合成”创造了条件。六年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改革遵循客观规律,紧贴税收实际,环环相扣,步步深入。
中国税务部门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之路,不失时机地推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加速融合,把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深入推进税收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取得积极成效。
将“项目管家”服务范围扩展到了技术创新、乡村振兴、新疆“十大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为他们配备专属管家,全程提供点对点、个性定制化的导税及业务办理服务。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构建多部门共享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推动“项目管家”服务在项目立项时介入、税收服务向事前延伸。
随着2009年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2016年5月1日起全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及2018年、2019年增值税税率几次下调,核电企业的税收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应邀出席并作主旨发言,介绍了中国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进展情况,分享了中国推进税收大数据建设应用的实践经验,并对各国共同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进程提出三点倡议。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披露要求——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披露部分拟定了一套新披露指引,并按照该披露指引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中的披露部分进行了测试性修订。
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日前发布《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主要有哪些? 以《国民经济行业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从事建筑劳务的劳务公司将在全国全面取消劳务资质是大势所趋,劳务公司将转型为建筑专业作业企业或转型为劳务平台公司,为建筑企业提供合格的建筑工人同时,现有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经验的班组长可以成立以作业为主的专业公司或注册个体工商户。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13日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参加。会议明确提出互联网平台企业要知敬畏守规矩,限期全面整改问题,建立平台经济新秩序。
实践中,集团资金池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集团内部的结算中心管理,即在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结算中心,引入银行机制,办理内部各成员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结算、资金调拨、运筹等。二是通过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进行管理,即以独立的财务公司行使内部结算中心职能。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办法》明确提出,工会重点监督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超时加班、违法裁员等问题。
为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用户善后问题,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现公示拟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
自2021年4月起,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进行了调整!目前正是4月征缴期,具体时间如何安排?请您重点关注!
由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电网、公安第三研究所、腾讯等近10家机构参与发起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发票应用推荐规程》国际标准,正式通过IEEE-SA(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标准协会)确认发布,成为全球首个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发票应用的国际标准,也是国内税务系统首个国际标准。
税务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严守组织纪律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
业财融合大趋势下,随着企业财务转型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财务分析开始向经营分析转型。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少有财务人员能够理解自己做的财务分析和经营分析有什么区别。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4月7日下午15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综合司司长林泽昌、税政司司长王建凡、预算司司长李敬辉出席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为维护经济税收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电子普通发票虚开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各地税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重点专项打击,近期接连破获多起电子普通发票虚开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报表稳定性,提升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结合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税务总局进一步简化了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重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指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国家连续实施了7批28项减税降费政策,其中既有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的应急措施,也有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困难行业的措施,还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这些阶段性的政策大多数规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今年还要推动降低企业基础性生产经营成本,包括用电、网络、物流等成本。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这既是为了巩固减负成果,也是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善营商环境。
备受关注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正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超过7万字、厚达142页的草案文本中有哪些税收内容?对税收工作做了什么安排部署?如何解读这些极具“含金量”的信息?
阶段性的减税降费政策适时退出,对2020年出台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在研究论证基础上,部分适当延长执行期限,部分到期后停止执行,不搞“急刹车”。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介绍,税务总局已经研究确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广“首违不罚”制度,3月底前发布第一批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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