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了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给予保密的条款,但对纳税人人格权方面的保护尚待完善,对纳税人个人隐私的内涵也不够明晰。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的相关规定,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珠宝玉石,应属于消费税的应税对象;金条银锭、金银纪念币等收藏类金银制品,则不在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之内。
从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当企业不再合理预期应收款能够收回时,就应当终止确认该应收款,减记应收款的账面余额。即是一般说的确认坏账损失。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法人应尽的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建议各方更多采取各自负担纳税义务的方式进行合同交易,规避涉税违法风险和争议。
实务当中,有些企业会将开发阶段资本化阶段支出提早确认为无形资产,主要是出于对研究开发活动形成无形资产能尽快摊销,这样有助于归集高企研发费用和研发加计扣除的相关数据。
这些案例中有的是同行之间商业竞争引发纠纷派出商业间谍,有的是老板与高管、合伙人之间因利益分配不均关系恶化故意为之,总之,举报人是抓住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或者违法行为,妄图以此要挟企业老板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借此来给企业制造麻烦,或者击垮企业正常经营。
从法律意义来分析,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合同双方均受法律限制;订金、诚意金、认购金均非法律概念,一般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因无法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而向购房意向人收取的非正式约定款项。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岗位性质来看,这些人员均属于企业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全面工作,与研发活动关联度不高,其工资、薪金不应计入研发费用中的人员人工费用。
发行人股东将股份转移至个人及合伙企业持有,是否出于税务筹划考虑?如今,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受到如此精准而专业的问询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且被问询的频率越来越高。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涉税事项日益关注,应该引起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
通过裁判文书网、启信宝、企查查等平台检索的715余药企涉税刑事案例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涉及的逃税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主要涉税刑事犯罪的法律适用、抗辩策略等进行了分析与总结,并对企业合规经营提出了管控建议。
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单位和个人都可能成为扣缴义务人,只要是支付所得的。单位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其他单位,个人可以是个体工商户。
在未实际出资以认缴出资转让股权的情况下,为规避连带责任风险,可以选择以下方式:(1)认缴转实缴,在实际出资后再转让股权,至于实际出资谁来负担?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商量。
对于不动产转出租的,按前一次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确定不动产“取得”时间,即: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关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条件,要看劳务提供者向用工单位提供的是何种服务,如果是用工单位生产销售环节的服务,则满足这一条件,如果不是用人单位生产销售环节业务的组成部分,则不满足此条件。
笔者建议,对于长期挂账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企业一定要根据税法文件规定及时结转到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会存在被税务机关稽查补税的风险。
本案税务机关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时,《刑法修正案(七)》尚未出台,但公安机关最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原审法院作出一审裁判的时间均在《刑法修正案(七)》施行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案应适用经《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的规定。
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属于《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范围内的产品,还应当同时满足政策适用所需条件。此外,企业还须单独核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能够准确核算即征即退税额。
顾客在凭代金券进行实际消费时,代金券面额与原销售代金券金额有差异的部分,仍属于商业折扣,应按照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同时,商家只能对顾客补支付货款的部分开具发票,代金券部分不能包括在开票金额内。
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仅取消了死刑,司法机关、税务机关对此项罪名的理解也逐步加深,并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性文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对实践中出现的经济行为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出特殊规定,同时司法机关也通过具体案件的裁判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完善。
对于汽车生产企业而言,卖废料是不可避免会发生的交易活动。因此,为避免税务风险,企业应当将取得的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并计算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
虽然增值税在计税原理上与会计核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均不相同,然而从纳税人角度来说,尽量维持税会及税种间一致,有利于更好实现税法遵从,同时也能避免提前全额纳税所带来的税收负担较重问题。
拍卖等于转让,转让房产涉及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与一般房产转让有区别的是,司法拍卖中比较常见的是拍卖资产所涉及的税费由承受人承担,等于增加竞拍人的承受成本,如果估算不当,则会增加税收风险,减少投资收益。
提起陶瓷,就不得不提起“千年瓷都”景德镇。2019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要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若干意见》提出,以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提供优质便捷办税服务为前提,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
民营企业违规经营触犯刑法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的,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检察机关应当督促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合法规范经营。拟对企业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可以通过公开听证听取意见。
经对你单位主管会计梅娟询问,你单位2018年11月取得济南芳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开具的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为3700172320,发票号码为NO:43669300-43669302,金额295606.93元,税额8868.21元,价税合计304475.14元,属于已证实虚开的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制框架内,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战略模式、经营活动、投资行为等理财涉税事项进行事先规划和安排,以达到节税、递延纳税或降低纳税风险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收取供应商的发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当年发生的费用当年列支,不能提前或推后。所以年底,财务人员要再三和业务部门确认一下,当年发生的支出,是否都把发票收回来了。
如果2020年元月已开具专票且已应税,纳税人未能冲红或追回的,则2020年元月-3月(所属期)应税,不得享受免税;可以自4月(所属期)起选择免税。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五条是自2020年5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实际享受该项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公司企业经营治理法律风险指南》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广西高水平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广西高院民二庭课题组(高院重点课题“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产权
鉴于中医药企业在收购环节容易出现税务风险,建议加强收购环节税务管理,依法规范开具发票,合规计算并抵扣进项税额。加强收购环节管理,首先要做的是选择恰当的采购对象。
在实际经营中,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到税务大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万元,开票内容为咨询费。2019年主管税务机关检查时让其提供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及成果,但是甲公司因保存不妥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成果,现在和主管税务机关存在一些争议。所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也存在虚开的可能,如何判断税局代开是否为虚开,其实只需掌握一个关键点即可:所开发票是否为真实业务而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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