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A企业2018年购入一批原材料,单位价格10万元,一直未投入生产,2020年年初资金困难将其对外销售,单位价格8万元; B企业2019年初购入一批电子产品,单价1800元,销售情况不好一直滞销,由于同类产品一直更新换代,2020年只能以1000元单价售出; C企业20
建筑企业总公司中标,分公司施工分两种情况:一是财务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施工;二是财务统一核算(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统一财务核算)的分公司施工。实践中存在的总公司中标分公司施工,由于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把工程项目的各项税收都留在工程所在地财政部门的
高企研究开发费用当中的其他费用是指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以及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以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与研究开发费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该部分通常被
我们讨论任何涉税话题都要首先找政策依据,这样讨论才有意义,不能凭空下结论,这是任何一个专业人士必备的职业操守。 专业人士也有自己擅长的研究领域,税务专业人士擅长研究税务理论和实践,技术专家擅长研究技术理论与实践,法律专家擅长替别人打官司,各
前几天,在美上市的瑞幸咖啡飞出了一只黑天鹅,自曝业绩造假初步涉及22亿人民币。内部调查确定的信息表明,从2019年第二季度到2019年第四季度与虚假交易相关的总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22亿元,在此期间,某些成本和费用也因虚假交易而大幅膨胀。按照这一数据计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存在纳税争议的,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后方能提起行政复议,此为纳税前置。对于税款争议较大的税务纠纷而言,纳税人通过提供纳税担保以满足纳税前置要求成为提起行政复议的重要途径。但是,实
前言:众所周知,房企办理初始登记时,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但如需向房屋登记机构申领房屋权属证书,则需按规定办理房屋登记。本文所说的办证是指向房屋登记机构申领房屋权属证书。 最近,某个房企客户询问我们一个问
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收费是理所当然的,但有一种按节税额的比例收费模式,可能会存在一些风险问题。 举一个例子,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涉税服务,收费模式有的是按节税额的10%到30%,一般节税额越大,收费比例越低,为什么成反比呢?据一位资深税务师事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多纳税人在自己不知道清楚真实交易和虚开的定义的情况下,就草率甚至想当然的对真实交易和虚开作出陈述(这种陈述实际上已经属于定性范围)并予以签名,这样的后果可能是无辜躺枪;最起码,你应当先知道什么是真实交易,判断标准是什么,如果自己不知道而办
一个公司财务人员咨询我,因为受疫情的影响,他们公司准备实发70%的工资,剩下的30%准备明年再一次性发给员工,问我这样做有什么税收上的风险? 我说:企业所得税是汇算清缴期之前发放就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未发放就不能扣除。不过,我想问一下,个人所得税你
目录 一、常规的明股实债拿地配资架构 二、明股实债的涉税风险与融资到期后的股权退出问题 三、明股实债拿地配资架构的优化处理方案 四、结语 笔者按: 进入2020年3月份以来,受央行放水等政策刺激的影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成本普遍下降,各类前融资金开始变
根据国税总局2018年第23号公告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由备案管理进一步简化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因此,企业的高新税收优惠风险更多并不在申请认定环节,而在资格维持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面。本篇以某企业面临检查时,主管税务机关下
前言 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增加了视同销售所得在其他项目中的调整,同时又取消了相关账载金额会计核算的限制,为什么? 笔者认为,上述修改,先通过其他项目调整,认可了按照公允价值扣除;再通过账载金额填报公允价值,实现了限额扣除(或不得扣除)处理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司法拍卖按照拍卖形式可以分为:网络拍卖和传统拍卖。以上两种拍卖形式中涉及的税费负担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争议焦点之一。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给大家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为了助力广大纳税人渡过疫情期间的生产经营困难,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齐心协力抗击疫情,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多个文件,就相关优惠事项进行了明确。那么在享受抗击疫情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达,涌现出越来越多的自由职业者,日常生活中为我们所熟知的快递人员、网红直播等均为自由职业者。2018年新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个人从事办学、医疗、咨询、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
投资的同事特别可爱,他们总以为在不少花钱的情况下可以找到让项目收益更好看的法子,此时我就要苦口婆心和他们解释利润和现金流的关系,利润和现金流的不匹配只是个时间差异,时轴拉的足够长,利润就应该等于现金净流入,你赚的钱如果只能停留在纸面上,那
一、按用工性质:劳动合同用工、劳务派遣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用工性质来分,只有两大类合法的用工形式:
【前言】 在税收管理实践中,由于使用无形资产而向境外关联方支付不合理的特许权使用费进而被实施特别纳税调整的案例不胜枚举。不合理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已经成为近年来纳税人主要的税收风险点,同时也是税务机关一直重点关注的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一项日常的税收管理工作,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
关注股票行情的朋友们都知道,鼠年开市第一天,股市大跌,损失惨重。但在随后连续几天,股市绝地反击,指数大涨。股价上涨的股票当中,大部分属于医疗保健行业。 当然,利好消息绝对不仅限于受疫情直接影响的医疗、医药行业,因为本次疫情还催生出了宅经济!
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拉开序幕,为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把脉税务风险,我们梳理部分汇算清缴中的热点、难点事项,通过涉税政策解读、实务案例分析、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的形式,持续与大家交流探讨。 分享一个经改编的真实案例:A公司(执行企业会计
编者按: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诸多涉税种类中,土地增值税税负尤为沉重。而土地增值税的预征、清算的征管方式,也对土地增值税的日常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土地增值税往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遵从的难点和重点。本文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过程中常见的土地增
配建房的税务处理一直都让人极度头痛。限地价+竞配建是这几年流行的拿地方式,但各地对这一业务一直以来没有统一的、明确的税务处理口径,不同税务处理口径对项目的税负影响极大。 尽管限地价听起来很美,但土地也是竞拍而来,只是对地价进行了最高限价而已
一、写在前面 虽然关于这个问题规定的最直接、最细致的是《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但该公告涉嫌与上位法相违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就要申报个税,总局公告太奇葩》一文有所涉及),故本文不引用其
编者按: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从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拆迁、建设到销售,这一系列经济活动设计的财务核算复杂,税种繁多。虽然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多对税务遵从比较重视,但是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导致在全国每年发生的税务大案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即,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取得应税收入(销售额),就应及时开具发票,这既是规定也是经营活动中绝大多数经营者的习惯。 税收政策还规定,
1、房企项目因疫情停工,借款费用是否还可以资本化?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一条的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非正常中断主要是指不可预
2020年2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紧急出台《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以下简称 9号公告 ),明确规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
随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并不断影响至全球多个国家,世界卫生组织(WHO)紧急委员会于1月30日宣布中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至此抗疫之战进入最关键的时刻。在举国上下同心同力抗击疫情的时候,除民生及社会
自湖北武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众多企业和个人都纷纷进行了捐赠,包括现金、物资等。2020年2月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政策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