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第一个案例为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最高院在该案例中明确了一个意见,即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其行为不构成虚
2018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最高院在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明确 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笔者通过在中国裁判
1、成本费用互化 定义:将属于成本项目的支出账务处理变为费用以达到当期税前扣除的目的,或将属于费用项目的支出成本化以达到控制税前扣除比例及夸大当期利润的目的。 举例:如某企业将应计入管理费用账户的无形资产摊销计入了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分配制造费
法律、法规对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与税款的实际承担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法规在明确纳税义务人的同时,并不意味着禁止其他主体代为缴纳,其他主体可以根据相关约定自愿代为缴纳税款。
编者按 :2018年12月4日,最高院发布6起典型案例,首个案例即为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最高院在本案例中明确指出: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该意见为各地法院审理虚开类犯罪案件指明了方向,
投资基金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是从股权或债权投资中取得增值收入。上市公司股票流动性强、收益率高,是投资基金公司的重要资金投向。实际经营中,不少投资基金公司既有长期股权投资业务,也有短线投资业务,而一些企业就此动起歪脑筋,通过把股票投资隐匿于
转眼,又到了账务人员一年最忙碌时候,年底盘点固定资产、存货,催收发票,开具应开发票,清理往来账务等等。 现在,我们来了解一下,年底各种往来清理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大额往来挂账会有哪些税务风险? 一、其他应收款 1、公司借款给股东,挂其他应收款 公司
印花税虽小,学问可不少!一不小心就会产生涉税风险,税小皖给大家列举了几种常见的涉税风险点,可要注意啦!
“对于确有证据证实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偷、骗税目的,客观上也不会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和其他严重后果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虽然字面上看其符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但认定其具备刑事违法性恐怕并不符合立法原意。”
11月9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对外发布,要求央企切实防范合规风险。11月16日,本报对此做了解读性报道,很快引发业内人士关注和热议。连日来,本报记者通过采访税务稽查部门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发现央企有三大税务风险点最常见:并购重组税务
电子底账显示,同一份发票,开票企业电子清单中货品为手机,但Y公司已抵扣发票的纸质清单货品却均为汽车配件,是财务人员开票疏忽,还是上下游企业间另有隐情?检查人员会同警方千里追踪,最终揭穿了上下游勾结变票虚开的花账。 最近,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11月17日~18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主办的2018年建筑财税大会在北京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复杂等原因,在境内业务中常常出现三类税务风险:一是发票管理不合规,二是进项抵扣不规范,三是预缴申报不及时。有关专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如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等,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3]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出口退税领域,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都是承受的最严厉的法律后果。目前,国家对白银出口不退税,深加工为白银制品则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出口白银导线申请退税能否被认定为出口白银骗税,本文以案说税,解读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观点以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可分为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等不同类型。2017年11月《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后,一些企业没有及时学习,没有意识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很可能涉及缴纳增值税问题。A公司就因为这一原因,产生了税务风险。 症状: 靠政府补助缩小亏损
金税三期上线、大数据比对分析、以及近年来国税总局等四部委联合部署打骗打虚专项行动和国地税合并等因素,企业涉税法律风险频繁爆发。从我们代理的案件和接受的大量出口退税业务咨询,深感出口退(免)税风险管理建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对出口企业降低损失、合
2018年10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 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
核心观点 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不仅包含直接故意,也包含基于获取开票费等利益考虑的间接故意。 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属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虚开发票行为,应按虚开性质处理处罚。 对无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未造成国家
有关专家根据公开信息分析认为,因半年报涉嫌财务造假而被证券交易所问询的上市公司,不排除少缴税款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可能性。对此,专家建议上市公司,应该从半年报暴露的问题入手,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潜在税务风险。 近日,据媒体披露,从2018年8月15日
出口企业经常会遇到被税务机关通知暂缓退税或暂扣出口退税款的情况,有时能收到书面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有时则只是收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电话口头通知,在退税疑点没有排除的情况下,出口企业面临着暂缓退税或暂扣退税款长达几年。本文探讨当收到税务机关口头
影视行业的税务问题由来已久,只是在阴阳合同事件爆发之前并未进入公众视野,也未引起来多讨论。公众以往关注的点往往都在明星的天价片酬上,对于其中所涉税务问题却鲜有知晓,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影视行业中涉及到的税务问题并不是近段时间才关注到,总局
2018年10月22日,赫美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鸿伟业质押给江海证券的部分公司股份遭遇强制平仓,导致出现被动减持。 随着股市的持续下跌,一些民营上市公司股东面临股票质押爆仓的风险以及公司及控股股东资金链濒临断裂等危机,越来越多的上市
刑法第201条逃税罪阻却事由的规定,使得逃税罪犯罪追究具有行政处罚程序前置的特点,须由税务部门对逃税行为先行处理。实践中,税务机关在稽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具有偷税行为的,会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某市税务局进行了双随机抽查,A公司恰好被抽选中。A公司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主营销售煤炭。在检查发票与合同过程中发现,在2018年5月10日与某电力公司(以下称B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合同采购金额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160万元,合同签订后7日内先预付款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豫01行终43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郑州手拉手集团有限公司。 上诉人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因纳税担保一案,郑州手拉手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
在出口退税领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作为骗税的手段之一是严格打击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除了此类恶意虚开骗税的情形以外,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中尤为关注与票有关的法律风险,其中外贸企业被税务机关指摘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是最为常见的法律
日前,湖北省甲市税务局对企业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扫描分析时,发现A公司财务费用存在疑点。经进一步查证,A公司在关联方资金借贷业务上存在涉税风险。 症状:营收与财务费用变化不匹配 据了解,为更好开展大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核
编者按: 一方面,执法、司法当中,税务机关、司法机关通常将三类行为认定为虚开,即无货虚开、有货虚开、代开。另一方面,实践当中就后两种行为有货虚开和代开产生了较大的争议。有观点指出,变名销售开具品名不一致的发票,不属于第二种有货虚开;也有观点
2018年10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5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区的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企业及影视行业高收入从业人员,
作者按: 国家营改增完成之后,几乎所有的交易都需要缴纳增值税,故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成为增值税款高低决定因素,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改革红利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或者是无法抗拒高额利润的诱惑,或者是无意间取
所谓的以租代售方式就是将空置的商品房进行出租,并与租房者签订一个合同,在合同期内买所租的房,开发商即以租房时的价格卖给租房者,而租房者在租房期内所交的房租,可以抵冲部分购房款,待租房者付清所有房款后,便获得该房的全部房产权;如果租房者在合
企业从销售方购入不同税率项目的货物、劳务和服务等应税行为,销售方兼营这些应税行为,出于避税考虑,会调节这些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而获得税收利益。如:为少缴纳增值税,销售方会尽量提高低税率项目的销售额,降低高税率项目的销售额。如果不同税率项
2018年10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53号),通知规定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的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企业及影视行业高收入从业人员,对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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