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共同负责解释。原《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闽工信联法规〔2021〕77号)同时废止。
在坚持税收预算级次、收入归属和纳税人缴费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的前提下,在苏州市行政区划内通过线上办税系统、实体办税服务场所和自助办税终端等不同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不受区域限制的税费服务。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河北冀电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推动优势企业打破区域、所有制界限,围绕主业开展兼并重组,组织落实好企业兼并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间相互合作,以资本、资源、知识产权等为纽带,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统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关于发布<铁门关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公告》(铁税公告〔2018〕1号)。
现将江苏省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31日。
集中梳理、分类汇总,及时发布减税降费、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向民营企业精准推送,使“政策找企业”成为新常态。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要求,配合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探索实现“一键零申报”,优化纳税人纳税申报体验。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要求,配合简化印花税申报流程,对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探索实行合并申报并留存备查。
申请企业应对本次申请列入清单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后,将原件与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汇算清缴时限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或客户端填写和报送所适用的申报表,并结清税款。
为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与相关国家政策的衔接,决定将《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按照总局要求推动相关区域进一步规范涵盖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等类别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区域执法协同,推进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阿克苏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关于修订<阿克苏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2021年第1号)》同时废止。
为统筹做好个人养老金宣传和落地实施各项工作,增强用人单位和干部职工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知晓度、参与度,我厅拟于近期上门开展个人养老金政策及操作宣讲服务,请各单位报送1名个人养老金工作联络员,便于后续联系对接。
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零工市场作用,指导个体工商户访问、注册、登录“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云平台,参加现场和网络用工招聘活动,提供精准匹配、即时快招的零工市场暖心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所属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联)申报年审,审核确认上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依托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定期发布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辅导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战略规划、人力资源、人才培训、工商财税、企业管理模式、商业模式创新等服务。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定期发布涉企财税支持政策清单,精简项目资金申报流程,提高财税优惠政策可及性。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将于2023年03月27日正式上线。为了方便您更好地使用新版登录方式,现将新版登录相关功能变化通告如下。
支持重点产业企业、知名猎头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级行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引才联盟,拓宽交流对接渠道,实现引才信息对称,构建人才引育生态链。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发布〈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18年第4号)自2023年4月1日起废止。
经审核,确认余姚市慈善总会、宁波市余姚农村商业银行慈善基金会、浙江省大丰慈善基金会、余姚市中意未名教育基金会、余姚市水仙慈善基金会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对一般纳税人登记等领域的部分业务事项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动税务执法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41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予以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各市级财政部门应积极推动建立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综合监管制度,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政策衔接,实现数据共享,充分运用其他监管部门共享推送的信息,及时掌握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全面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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