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fc/176144.html

2023-02-27

湖北省法规

企业应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根据行业和经营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对是否符合优惠条件进行自行判断,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时间自行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如出现对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判断不明的,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3e/176179.html

2023-02-25

广东省法规

鼓励金融机构对“纳税信用绿卡”主体放开“税融通”额度5倍上限,给予信贷优惠政策。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引导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

https://www.shui5.cn/article/72/177000.html

2023-02-25

安徽省法规

对设立1年以上、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或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重点支持转型。登记机关提供“一窗通办”登记服务,转企后出具证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2/177314.html

2023-02-25

厦门市法规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租赁和销售纳入商品房租赁和销售管理,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手续,具体条件参照执行国家和本省关于商品房租赁和销售管理的相关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b7/176327.html

2023-02-24

山西省法规

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应退尽退、及时退付。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177149.html

2023-02-24

福建省法规

各区要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有关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推动行业涉及的改革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https://www.shui5.cn/article/79/176215.html

2023-02-24

北京市法规

2022年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176441.html

2023-02-24

吉林省法规

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上准确填写中国境内有效联系手机号码、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寄送申报受理回执,沟通纳税申报事宜。

https://www.shui5.cn/article/d2/175980.html

2023-02-24

吉林省法规

2024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b0/176389.html

2023-02-24

大连市法规

推动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打包办”、“提速办”,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培育、孵化、加速等创业扶持。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177175.html

2023-02-24

天津市法规

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

https://www.shui5.cn/article/f4/175339.html

2023-02-24

浙江省法规

在落实过程中要勇于探索创新,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择优在全市税务系统内进行复制推广。

https://www.shui5.cn/article/32/176141.html

2023-02-24

上海市法规

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切实减轻家电流通企业资金压力。

https://www.shui5.cn/article/26/177045.html

2023-02-23

重庆市法规

支持拓展中欧班列(中豫号)至欧洲、中亚、东南亚等地区的线路和集疏网络,推动中欧班列扩能提质和运贸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郑州国际陆港航空港片区,争取全国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30/176444.html

2023-02-23

河南省法规

市场经营户在货物报关出口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手续。对通过委托方式出口的货物,可由受委托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代为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b2/176363.html

2023-02-23

江西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2024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177146.html

2023-02-23

福建省法规

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cc/184438.html

2023-02-23

甘肃省法规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精心安排部署,做好2023年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参保人员遗属待遇的计发工作。同时,要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在工作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反馈。

https://www.shui5.cn/article/74/176249.html

2023-02-23

青海省法规

纳税人如有疑问,可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公众服务栏目查询或拨打12366热线。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174831.html

2023-02-23

新疆法规

立足陕西区位、资源优势,聚焦重点产业链和产业前沿趋势,更大力度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积极实施一批政府有税收、员工有收入、企业有利润的产业项目,年度民间投资增长8%以上,工业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10%、8%以上,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进一步提高。

https://www.shui5.cn/article/e2/176693.html

2023-02-23

陕西省法规

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推动“税企直连”。推广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的直连互通,为企业提供纳税申报“零次跑”、申报信息“零录入”、掌握政策“零等待”、税务文书“无纸化”等便利,实现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

https://www.shui5.cn/article/80/176691.html

2023-02-23

陕西省法规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工作,满足广大纳税人多样化申报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税务机关接受纳税人邮寄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7b/175338.html

2023-02-23

黑龙江法规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8/177471.html

2023-02-22

青岛市法规

乐企(Natural System),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税务系统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直连的方式,提供规则开放、标准统一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等涉税服务(以下简称“乐企服务”)的平台。

https://www.shui5.cn/article/2d/174736.html

2023-02-22

内蒙古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为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请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将申报表等纳税资料寄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https://www.shui5.cn/article/fd/175340.html

2023-02-22

甘肃省法规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申报缴纳,申报缴纳期限为税款所属年度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96/176143.html

2023-02-22

广东省法规

为切实落实“稳民生”措施,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联合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托“河南税务” APP,实现增量房契税“掌上办”。

https://www.shui5.cn/article/3d/175337.html

2023-02-22

河南省法规

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和政策规定,参保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本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缴费基数下限)保底和300%(缴费基数上限)限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之间自主确定缴费工资基数。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174977.html

2023-02-22

安徽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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