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职工应以双方约定的工资为月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于职工工资达不到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应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和(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秋海堂文化艺术中心等2家单位获得徐汇区2023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自愿为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作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黄金珠宝行业协会等20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市黄金珠宝行业协会等12家单位有效期自2022年度起5年内有效,天津市招商引资促进会等8家单位有效期自2023年度起5年内有效。
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服平台”)。
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稽查部门不得向抽查对象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随机抽查信息。但是,经抽查对象同意公开或者税务稽查部门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除此之外,高收入人群应该严格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带头履行纳税义务,切实维护税法公平,促进社会共同富裕。
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先在试点城市实施后,预计2024年将在全国进行推广,届时将会有更多纳税人享受该政策,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政策的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能精准享受税收优惠。
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跨区迁移”套餐自行办理主管税务机关“跨区迁移”业务,市局相关税务人员将市场主体的主管税务机关直接变更为申请迁入地税务机关;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税务人员列明不予受理原因并通过电子税务局予以反馈。
对确需核定征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县区税务局应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从严确定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
会同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银行机构面向企业宣介高新技术企业信贷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知晓度和覆盖面。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省金融局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开展融资服务、畅通融资渠道等工作举措,全力助推我省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
组织开展企业融资能力培训,提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企业的投融资规划能力,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省财政厅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审核确定的符合条件人数,将省级补助资金拨付各市(区),各市(区)将省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各县(市、区)。县(市、区)按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的拨付方式,将资金直接拨付对象本人账户。
进一步完善综合研判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为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和发展提供便利。进一步优化商事登记流程,规范市场准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成立了税费优惠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税费优惠政策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税费优惠政策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并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本措施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各类商事主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公司,以及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不包括市、区属事业单位。
各区(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青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天津市胸科医院医学事业发展基金会等9家单位有效期自2022年度起5年内有效,天津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会等2家单位有效期自2023年度起5年内有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海派收藏文化交流中心等4家单位获得上海市黄浦区2023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失业保险费率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下限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等遭受较大损失导致纳税确有困难的,在困难情形发生后,也可在当年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书面申请。
对返乡从事劳务品牌相关创业活动人员,加大创业培训服务力度,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积极探索劳务品牌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鼓励以劳务品牌为标的物投保相关保险。
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要求,依法拟定入市方案、土地收益分配、资金使用等事项,落实财务公开和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示成交价格、交易税费、收益支出等。
宿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对市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2023年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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