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以下简称“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嘉峪关市及其他地级市政府(不包括临夏州、甘南州)所在区的普通住宅为2%,非普通住宅为3%,其他类型房地产为5%。
市政基础设施涉及面广、行业主管部门多,各区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定期沟通工作推进情况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对因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而评价为C级(较差)的用人单位,除采取上述惩戒措施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在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非公开发行、转让中小微企业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鉴于该文件将于2023年5月16日到期,经研究决定,《青岛市集中办公区登记管理细则》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5月16日。若上级部门出台相关制度则按上级部门制度执行。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按照自愿原则,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为本人及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深圳惠民保”。
区外事务所在我区设立的分所单独参加综合评价及百家排名。区内事务所设立的分所由总所合并上报评价资料,发布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时,公布总所相关信息。
2023年5月10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由参保单位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选择是否在医保网上申报业务场景中使用企业电子印章,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申领。
压实责任,注重协作。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统筹做好服务资源配置,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要强化与外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特殊人群涉税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近年来,本市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着力稳增长稳就业,强化人才吸引集聚与培养开发,积极落实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推动青年人才成长就业,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准确掌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精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经研究,市人社局决定将《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9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
为做好与国家相关政策衔接,更好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经研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决定将(津人社局发〔2020〕6号)、(津人社办发〔2020〕80号)、(津人社局发〔2020〕10号)、(津人社局发〔2020〕8号)、(津人社局发〔2020〕7号)5个文件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发票是重要的商事凭证。消费者索要发票时,请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际发生业务开具发票。同时请您合理预测发票用量,及时申领发票。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次调整优化主要涉及综合业务功能、川渝通办事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再生资源台账、非税收入申报5个项目。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中介机构在执业中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告,报告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报告的问题作为穿透式监管的重要线索。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避免出现新旧政策相冲突的现象,现决定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清府〔2014〕74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会同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银行机构面向企业宣介科创企业信贷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知晓度和覆盖面。
失信行为将列入其信用档案,根据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推动土地出让合同、勘测定界及地籍调查成果、土地出让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实时共享,提升企业拿地办证便利度。
对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新设立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企业,符合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相关奖励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地方经济贡献奖励。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省总工会的文件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
制定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主题式政策清单,按照税费优惠政策主题、适用主体,向纳税人缴费人分类推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努力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总规模100亿元的省数字经济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拓宽数字经济市场主体融资渠道。
法律顾问单位在上述咨询范围内提供的法律咨询免收服务费。除免费项目外,如会员需要法律顾问单位提供进一步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或非诉法律服务,由双方自愿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自行商定付费金额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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