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便民利企服务:进一步精简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经中心研究决定通知如人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含新建商品房商业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不再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2024年我市参与全国税收统计调查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税收统计调查工作要求确定。具体调查企业名单以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两类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应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基金不再支付生育补助金。
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通常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过程,一般须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活动、清缴税款、清理企业债权债务、支付职工工资等,清算完毕后应当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以城镇居住用房作为经营主体住所的,房屋不得是违法建筑,且应当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手续。
对上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达标、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发放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按照实际为残疾人参缴社会保险费月数,给予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全市当年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之和)工资下限5%执行。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铁路运输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对本单位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本办法所称的超龄人员,指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65周岁的就业人员;实习生指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按规定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
引导高层次人才定期进园区、访企业,围绕企业重点项目联合攻关,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行“揭榜挂帅”。举办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探索建立自治区“企业出题、博士后人才及团队揭榜”的对接平台。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支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建设,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通知》共10条,涵盖土地规划、财税金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售资金监管、“小户型”审批、商品房价格备案等方面,着重在“减、优、促”方面发力,切实减轻企业和购房人负担,释放积极信号。
已将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按本通知调整后,由用人单位支付。
青海省税务局发布《绿色算力税费优惠政策汇编》,涵盖涉及绿色算力行业的十大类55项税费政策及详细解读,为社会公众方便快捷了解绿色算力相关税费政策以及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各项税惠政策提供了应用指南。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对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第三条规定,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的生产企业,在首次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前,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提供代办退税账户,并将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签订的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留存备查。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按照参保地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政策执行。
对参保人员中的本市特困人员、享受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等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给予补贴。
建立跨部门联动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推动公积金、住建、自然资源、公安、民政、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之间业务协同。
税收调查工作是服务财税改革、加强财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税收调查数据为一系列税收政策调整制定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请您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填报调查数据,特别是“企业生产经营调查问卷”,请根据自身真实感受进行填报。
监理企业应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配强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落实同等资格能力、先报审后更换人员的变更程序。
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其他从事养老服务的组织,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依规享受税收优惠,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可依规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充分运用“不动产智治”“浙里金融综合服务应用”等省级应用数字化改革成果,进一步发挥“总对总”多跨协同机制优势,全面应用《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确认表》(附件2),同步实现信息嵌入式互通共享。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指导各县(市、区)登记机关做好律师网上查询企业登记档案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查询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回应律师合理诉求,维护查询工作正常秩序。
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内免征水资源税。
企业应加强高温、高寒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落实防暑降温和保暖措施,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按在岗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将我市土地划分为一至四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至12元。具体等级范围及年税额标准详见附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函证》(2019年12月修订)对注册会计师利用第三方函证平台实施函证程序作出相关规定,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平台的安全可靠性(如第三方函证平台如何保证函证相关方身份的真实性、信息传输安全性以及记录函证控制过程的完整性等)进行评价,以防范相关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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