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市在户籍、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创新创业等方面对新型储能产业人才给予优先支持。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报告。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更新后的纳税评估系统启用前已发生的存量房交易,纳税人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履行完纳税义务,否则将按照更新后的“纳税评估系统”对存量房交易进行纳税评估。
随着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0号)全文失效。因此上述两个公告废止。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业协会,行业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总部企业营业收入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相关收入,统计范围为总部企业及全省范围内的分公司、占股50%(不含)以上的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均申请总部企业的,营业收入不予重复计算。
税收事先裁定性质为纳税服务,属于纳税服务事项。纳税人遇到下列两种类型问题时可向我局提出服务申请:第一类是纳税人或相关人对预期发生的特定复杂事项应如何适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等;第二类是纳税人对已经发生但尚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特定复杂事项业务如何适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等。
本办法所称税费征管保障,是指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税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为保障税费及时足额征缴入库、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所采取的税费共治、数据共享、组织保障及监督保障等措施的总称。
强化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60亿元,推广“制惠贷”“园保贷”“天府科创贷”,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
确保符合条件的相关主体应享尽享财税支持政策。认真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办理方式,提升享受税收优惠的便捷度。
各相关用票单位要按照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对尚未使用的上述停用票据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坚决取消各地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强制要求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严禁强制中标企业在当地设立子(分)公司。
各级税务部门应加强对房产税困难减免税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对骗取减免税的,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进一步强化“免申即享”工作制度保障,加强市、区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推进条件成熟的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政策体检”全覆盖。
实现非涉密业务移动办公全覆盖,在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疫情防控、综合治理、机关服务等领域,创新打造不少于20个跨领域、跨层级的服务场景。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支持政策调整的相关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或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工作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税务部门、代理银行的沟通配合。
各机构负责人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时传达、认真学习《意见》,并在行业内外进行广泛宣传,在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热潮。
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五种缴费渠道,其中:银行批扣方式仅可缴纳当期费款,微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银行柜面、税务窗口等渠道可以缴纳当期及往期的补缴费款。
如果建安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主体或分公司,我局将提供便利,帮助纳税人“一站式”完成企业登记等服务并做好后续征收管理。
房屋尚未入住的住宅项目,开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和相关税费的,以及划拨土地上自建房擅自对外出售,未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应当依法缴纳所欠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和相关税费后,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创建与培育、咨询评估、品牌保护等服务,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中小企业作用,提高中小企业品牌建设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补助,统筹现有各类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钢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税收分享政策,钢铁转移产能在转入地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统计口径等可与转出地在公平自愿基础上协商分享,促进跨区域产能置换整合、联合重组。
在我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项目清算申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率均为2%。
确定了本省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特征值系数,对建筑施工、市政(拆迁)施工扬尘依照《甘肃省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特征值系数表》计算环境保护税。
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在全面执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对研发投入较上年度增量较多的企业,按不超过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河源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获得2022年度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现予以公布。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中"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规定,我省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依次调整为一类地区1188元、二类地区1128元、三类地区1068元。
充分运用供应链协作基金、产业链招商基金等政策,一方面鼓励上下游企业加大合作、协同发展,另一方面支持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招引落地优质项目,实现强链补链延链。
在协同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和共建重大基础设施、合作园区、功能平台等方面,协商确定资金、土地、服务等成本投入共担与财税利益分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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