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财政部门及相关金融企业应按照编报说明认真做好财务决算报表填报工作,做到全口径、全级次填报,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时上报。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023年3月3日前已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云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应本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对应创新型中小企业,继续有效。
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延续等优惠政策,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加大优惠补贴力度,刺激汽车消费企稳回升。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正式实施时,企事业单位原则上要通过缴纳使用费或市场交易等方式获得排污权,在规定期限内对排污权拥有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有偿取得排污权的企事业单位,不免除其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费的义务。
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原《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9〕122号)同时废止。
支持各设区市选优配强试点工作团队,充实专业力量,加大数字人民币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试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做好数字人民币试点的正面宣传,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减轻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场租负担,对于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根据地区实际安排一定比例场地,优先向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免费提供,用于创业就业。
深化5G、北斗、物联网、智能控制等港口场景应用,提升港口码头作业智慧化、自动化水平。积极推动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见效。
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2版)》中各专业工程的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不再单独计算(详见附件1)。
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税务总局要求,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税费政策及便民办税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22年度—2024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四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各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清单,对已在注册地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或行政许可结果的京冀企业,不得随意设置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入门槛;对迁入我市的京冀企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审批部门要主动对接服务,直接为迁入企业颁发相关资质资格证书或行政许可决定。
管理人为财产调查的需要,进一步调查破产企业股东、关联企业等利害关系人不动产登记情况的,应持人民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进行查询,上述部门应予办理。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准确把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等方式,做好最低工资规定及标准的宣传解读,确保最低工资制度宣传到位。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推进水资源税试点工作,并根据地下水状况、取水用途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征收水资源税的,应当停止征收水资源费。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发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个人贷款。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两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两项政府非税收入,具体征收部门由各级税务部门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为加强契税政策文件管理,省财政厅、税务局、自然资源厅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1990年以来发布的契税相关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文件共41件,其中,废止文件40件,失效文件1件。
为全面阐述和展示近年来西安税收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与改革成效,特发布《西安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执行《社会保险法》和《省待遇清单制度》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由其个人按规定缴费。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专业交流,共同研讨虚假破产罪,妨碍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罪等罪的证据采信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防范和打击假借破产逃废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2022年12月27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的通知》等160件文件予以废止。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按市场化原则,健全绿色项目投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给予激励。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税收优惠。
鼓励各区县分品类明确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支持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力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银行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强合作,相互配合。银行机构应配合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准确报送各环节各类信息和资料。融资担保机构应依规向银行机构及时进行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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