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无为县高新工业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工矿区标准。根据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同意对无为县高新工业区的土地与房产自1996年1月1日起开征土地用税和房产税。
认真研究制定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具体意见。各市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深化征管改革要求,立足实际,制定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具体意见,并以县(市、区)国税局及市地直属征收机构为单位,逐一排出改革进度时间表,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落实改革举措。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防伪专用水印纸标准。普通发票专用水印纸的水印图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水印纸的质量参照国家同类纸张的B纸标准执行,不加荧光增白剂,白度标准不低于75%。
当前,资源税税源失较为严重,各级地税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项征管办法、措施,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的源泉控制,采取定额管理、委托村委会代征等各种有效方式,做好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纳税人使用土地坐落在两条道路以上,按主要道路的地段等级标准计算;以道路作为划分地段等级界限的,道路两侧均按高地段等级标准计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2号的规定精神,橡子粉、葛粉属于"其他植物"的初级产品,应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外县(市)来我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
各县市(区)地税部门要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通知》(鲁发[1995]19号)规定精神,制定由县联合社调剂使用盈利企业的削价准备金用于弥补基层社亏损的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防止资金流失。
各区县财政局要结合96年征收工作,抓好这次检查,并成立以主管局长牵头的检查小组,于10月底完成自查工作,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上报自查情况。市财政局在区县自查的基础上于11月份进行重点检查。
凡演出团体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支付给演职员个人报酬资料,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报酬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扣缴税款;凡演出团体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支付演职员个人报酬资料的,扣缴义务人必须按支付给演出团体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十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税务登记证的收费,在新的规定未下达之前,可暂按省物委、财政厅《关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1993]235号文)的规定执行。框架的具体收费可与当地物价部门联系商定。
投资单位属于独立经济核算、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国有企业(或者组织),其境外投资收益按企业所得税征收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税后所得额的5%由投资单位汇总上交主管财政机关。
近年来,我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增加较快,但由于种种原因,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漏管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各地要结合此次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密切联络经贸、工商、银行、地税等有关部门,切实澄清税源。
税务机关对租赁公司的资质认定,主要是确定其租赁项目是否可以享受本办法确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经资质认定或认定不合格的租赁公司的租赁项目不得享受本办法确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省级农口企业与市地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分别以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款按山东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预[1996]23号)中的有关规定入库。
你公司[96]粤土出财字第024号报告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货物征税范围的注释,木制品及柳、藤、竹、草、芒制品的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对你公司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我局也有向总局反映,按现行税收管理权限规定,各省无权调整货物的适用税率。
国有粮食企业用政策性粮食加工的大众化食品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但鉴于我省各级政府已对其实行“保障供应,限价销售”的政策,因此,对国有粮食企业为方便群众生活,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作价办法加工、销售的大众化食品,可比照加工的规定对其取得的加工增值收入征收增值税。
劳务公司向我国境内的用工单位提供雇员,并向用工单位收取劳务费后,从中支付工资、补贴等给雇员,这些支出只是劳务公司的成本、费用项目,不能从计税营业额中扣减。
你局郑国税发[1996] 259号《关于水源开发费是否征收增值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水源开发费是自来水公司对新增用水户在申请计划用水时按计划日供水量一次性收取的,是在销售自来水之前而不是随同销售收取的。
请就你局营业税征管范围内类似情况进行清理,凡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劳务,不论其相关业务收入来源于境内或境外,均应照章征收营业税,请一并贯彻执行。
对上述外国企业将资金贷给在我市的企业组织或个人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在上级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不征收营业税。对上述外国企业取得的租金、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为便于各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照查找被盗、遗失的普通发票及有关税务证件,进一步规范“被盗、遗失声明”,对我省地税部门管理的普通发票及有关税务证件,发生被盗、遗失情况的,除逐级上报外,统一在《安徽财税报》上刊登“被盗、遗失声明”。
各地要按照《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方税收扣缴义务人管理的暂行办法》(鲁地税征字(1995)第34号)等有关税收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的管理,凡是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地方税收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使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地方税收台帐》。
凡对餐收费营业的汽车保管站(场)和计时收费的汽车临时停放点(包括宾馆、公园、体育场馆等单位和利用基建空地或其他场地作临时汽车保管站)(以下简称汽车管理站),一律要经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核批准,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与市税务咨询事务所联系,按要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名称及税号,以确保税号章刻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结合贯彻落实省地税局《关于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皖地税征字[1996]288号),进一步加大对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税等收入的征管,减少跑冒流失;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清理欠税,努力把欠税额降到最低限度。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1996]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请一并执行。
其他水陆交通规费,包括客运附加费、货运附加费、新车交通建设费、运输管理费(含道路运输管理费和水上运输管理费)、港务费(含货物港务费和船舶港务费)、船检费、航道养护费,暂缓征收各项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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