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经济特区内销售的消费税应税产品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90号)的规定,对深圳特区的企业生产的消费税应税产品,在本特区内销售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6]078通知的规定,照章征收消费税。请遵照执行。
为了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强化税收检查,严厉打击偷、骗税和利用专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确保全年税收任务的完成。市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全市开展一次增值税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对经营射击、游戏机、跑马、狩猎(包括钓鱼)、游艇、赛车(专供儿童娱乐的游艇、赛车除外)等游艺项目,应按10%税率征收营业税;对上述未经列举的游艺项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
原对外商投资企业单独使用的中英文对照“外商投资企业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从1996年起停止使用,今后均应按照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及沪国税征[1995]68号文有关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包括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以及适用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上述两类纳税人应按闽地税政三[1996]005号《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所涉及的文书,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3]109号。原河北省税务局冀税征发[1993]22号转发)和本通知所附式样外,其他文书的式样在总局做出统一规定前,各市、地可暂参照冀国税发[1995]51号文件规定的文书式样执行。
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党校所办企业执行校办企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粤地税发[1995]248号)中第二点“党校所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审定维持现状由主管地方财政、税务机关负责”所称“党校所办企业”是指省以下党校所办企业,中央党校在我省所办的国有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审定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负责。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粤国税发[1996]017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1994年度及1995年上半年出口货物退(免)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财税字[1995]47号)转发给你们。复函第三条开发银行对记载资金的帐簿,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贴花一百万元以下的(含一百万元)由主管征收分局(宝安、龙岗税务分局)核准,超过一百万元的由市局核准,可在三年内分次贴足印花。
各地国税机关要按《通知》规定将汇缴成员企业和单位纳入税务管理,建立档案资料,要求汇缴成员企业和单位应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财务报表等资料。
纳税人领取的税务登记证件,未按照规定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内明显、易见的地方张挂,进行亮证经营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倒买倒卖发票的,包括倒买倒卖非法流入买卖环节的真发票和私印、伪造的发票,以及倒买倒卖发票防伪专用品的,应依法予以扣押,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纳税人发生削价商品损失(销售价低于购进价)和商品超过保质期或有效期限经有关部门核准报废的损失以及在合理损耗范围内的商品损失,均属正常损失,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境外取得的中彩所得属于“偶然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比例税率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1995年度正处于减免税期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审核。检查其是否符合减免条件,是否已进入获利年度,是否有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文件,是否减免税期已满但尚未恢复征税等。对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自行减免或越权减免的,要予以纠正并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从骗税案件多发地区购进并在广东九龙、汕头海关及其所属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及从市外非固定货源单位购进的大宗货物必须发函调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价格、货源等情况。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7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请做好对外资银行1995年度应缴营业税的调整工作。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末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9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按期预缴确有实际困难的,可在预缴期限之前办理缓缴手续。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资金有偿使用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5]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财税字[1995]4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各分局在审核商业企业进项抵扣凭证时,应同时审核有关现金结算证明(单位结算价款在1万元以下的)、银行结算证明、商业承兑票据等资金结算证明材料。
企业年度亏损可弥补数额是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下,按税收有关规定计算得出的年度亏损,具体包括政策性亏损、经营性亏损以及企业在合法经营情况下形成的其他亏损,企业年度亏损可弥补数额的计算公式是:
标志由省局统一印制,为此,省局按下列标准收取印制费:拖拉机、船标志每个2.5元,摩托车标志每个2元,轻骑标志每人1元。各地要在领取标志的同时与省避结清应交印制费。
为进一步规范委托代证税款征收方式,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收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各地,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为了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入,促进土地使用者节约用地,原则上不宜减免税;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因受自然灾害发生困难的企业作特案减免照顾外,其他困难减免一律停止审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在境外取得博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663号)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依照执行。
为严格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监制章、专用水印纸和防伪油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代售单位发放纳税申报表,并对代售单位如何核定纳税申报表、如何填报《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以及如何与委托税务机关办理结报等业务及时进行辅导和检查监督。对代售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以处罚或者取消代售资格。
为进一步提高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水平,强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经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市局制定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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