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企业买卖有价证券征税问题。金融企业买卖有价证券(包括经营性证券和投资性证券),不论其会计处理如何,均应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营业税,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通知》第一条中的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的范围,应按辽税一[1994]99号文件规定执行。关于铁路工附业征税问题,将另行下文明确。
为了支持教育部门发展校办产业、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发展教育事业的有关精神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对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校办产业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纳税人以后年度实现盈利后,在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要填报《纳税人弥补亏损核准表》,连同本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和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过的《纳税人亏损审核表》,一并报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接到有权机关批准或制订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其他建设性文件后30日内,应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计划文件和有关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手续,并向代扣代缴银行报送纳税申报表等纳税资料,由代扣代缴银行按地方税务机关填开的专用缴款书代扣税款。
购买方在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在今年第三季度;要对逾期作废的"旧版发票"进行认真清理收缴,造册登记,集中封存,统销毁,不得留存,严禁继续使用。
个人取得的补贴、津贴除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外,都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将有色金属原矿或选矿后的矿砂、矿粉经煅烧或焙烧后的有色金属焙烧矿,也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征收范围。本通知自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对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分回的利润,由于地区税率差异(指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所属的老市区),中方企业应比照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及股息、红利的征税办法,按规定补税。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有关的各项支出应在按规定提取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应付福利费不足支出的,应在该科目中挂帐处理,由以后年度提取的职工福利费逐年消化,企业不得用税后提取的公益金弥补职工福利费超支。
凡属地税局管理的普通发票,不是全区统一格式发票,还是套印纳税人名称发票或业户自行设计格式的发票,一律报区地税局批准印制,并由地、市地税局与印制发票企业办理结算手续。
非商业单位办的商业企业(包括三产)如何“先征后返”。财政部已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先征后返”政策适用的企业范围,因此非商业单位办的商业企业(包括三产)批发上述商品暂不实行“先征后返”。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50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以及各区县局在工作中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公路收费站收取的“过路费”、“过桥费”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不征收营业税:
对文中“第二条第1、2两款所列示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一年汇缴一次或分季预缴的办法”的规定,本市暂按一年汇缴一次的办法执行,不分季预缴。
对昌平和丰台两个科技园区内在1994年按市政府文件规定批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之前,暂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1号《通知》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对双方有协议,存在长期聘用关系兼职律师的所得,按工资、薪金项目计算征收,但兼职律师要将原工作单位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聘任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合并计算征税。
在本通知下发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必须按13%的税率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再取得按17%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全省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从1995年1月1日起交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做好巩固完善工作。
为了做好这次发票换章工作,各区、县局应将我局这次发票换章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时间尽早通知各用票单位,并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要组织办税人员学习、培训,以保证我局发票换章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村信用社的主管部门向企业收取的管理费要坚持执行预决算申报审批制度。各级国家税务机关要按规定对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进行认真审查、核批。
要及时掌握实行汇缴单位的生产经营、合同管理及税源变化等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手续制度不完备或不按规定汇缴的单位,随时撤销汇缴资格,并按违纪性质、情节给予适当处罚。
1995年1月1日起,本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期货交易场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销货清单和价外费用项目表),凡未加盖“期货交易财务专用章”的,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税款的抵扣凭证。
你局《关于驾驶员培训收入征免营业税问题的请示》(零地税局函[1994]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培训收入应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依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本市单位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的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本市范围内的不动产,不论其应税行为的发生地和所在地在哪个区、县和地区,均应由该单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营业税。
电力系统企业兴办的多种经营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劳动服务公司等企业中,对93年底前税款原已纳入地方金库的,94年仍按原缴库办法办理;对属集体性质的,其税款就地缴入地方金库。
为促进本市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交易活动,推广技术成果,经研究,1994年对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取得的技术性收入仍按原市税务局京税二[1991]83号文规定的减免税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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