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35号、51号《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170667.html

1994-03-22

河北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a5/32783.html

1994-03-21

北京市法规

外贸企业(包括工贸公司、下同)必须按本通知规定单独填报《外贸企业期初内销存货已征税款申报表》(样式附后,由分局印制,发企业填报),经分局审核后据以填报《外贸企业期初内销存货已征税款汇总表》(样式附后,分局制)于1994年4月10日前报送市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c7/150908.html

1994-03-21

北京市法规

今年一月,省局云税流字[1994]1号《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部分地区反映在执行中有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特补充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80562.html

1994-03-18

云南省法规

“娱乐业”税目的其他具体征税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94/162178.html

1994-03-18

上海市法规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二)10第三款中,企业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等而应交的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应借记“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https://www.shui5.cn/article/15/172759.html

1994-03-17

上海市法规

在此之前,我局沪税地[1993]102号《关于实施税制改革对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防维护费附加和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问题的通知》,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征收问题已作处理,因与财政部的明传电报相一致,故一并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1e/157319.html

1994-03-17

上海市法规

为了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同时照顾到过去的传统作法,本办法分别采用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两种办法。各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情况确定采用其中一种方法,收费标准一旦确定,年内不得随意改变。

https://www.shui5.cn/article/5c/153714.html

1994-03-17

北京市法规

对生产期超过一个年度的产品,原则上按合同法计算销售收入的实现,但项目竣工结束,交付使用后,不论其货款与否全额收回,均应全额计算销售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6/168176.html

1994-03-17

宁波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38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0/32781.html

1994-03-16

北京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28号《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涉外税政处。

https://www.shui5.cn/article/1f/32782.html

1994-03-16

北京市法规

本市自1994年1月1日起,以纳税人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f9/32806.html

1994-03-16

北京市法规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订货合同所载金额如何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税三[1994]15号 1994-03-14 各区、县税务分局,开发区...

https://www.shui5.cn/article/74/44375.html

1994-03-14

天津市法规

通知第二条对于第二步利改税时未征收所得税及财政部发文实行包干的企业和行业,经批准可以采取过渡措施予以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将下文明确。

https://www.shui5.cn/article/86/176413.html

1994-03-14

福建省法规

房地产营业收入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纳税人转让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32776.html

1994-03-14

北京市法规

在企业实行“两则”后,这种办法又进一步规范了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统一和公平企业税收负担并建立了企业投资约束机制。

https://www.shui5.cn/article/1f/153562.html

1994-03-14

北京市法规

为了正确反映“商品采购”(在途商品)期末净值,对未核销的“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项税额”月末余额,应在结帐前与“应付帐款—进项税额”对冲,次月初调回。

https://www.shui5.cn/article/c1/150787.html

1994-03-14

上海市法规

对保险公司承保的简易人身保险、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和两全家庭财产保险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49/155601.html

1994-03-12

河北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31号《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6a/32774.html

1994-03-11

北京市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参照实施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省局确定了《河北省资源税部分应税产品暂行税额表》,现印发给你们。

https://www.shui5.cn/article/98/155742.html

1994-03-11

河北省法规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根据我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实际情况,对出口货物退(免)税中的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8f/153725.html

1994-03-11

江西省法规

发现有其他疑问的专用发票,专管员(审核人员)在专用发票上注明“待核查”字样,暂不予抵扣,专管员(审核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查或核对,待调查落实后,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再视其情况确定抵扣与否;如属伪票,应收缴并追究其来源;

https://www.shui5.cn/article/5b/43244.html

1994-03-10

福建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经营娱乐业业务的适用税率为 5%——20%。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娱乐业的适用税率通知你们,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23/159709.html

1994-03-10

陕西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政策及征管问题,仍按我省现行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b2/153746.html

1994-03-10

山东省法规

为了满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需要,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并报经县以上(含县级)发证税务机关批准,每个纳税人暂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发一至三个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https://www.shui5.cn/article/dd/12182.html

1994-03-10

广东省法规

个人取得的股息、利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对个人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投资券、投资基金以及参加企业内部集资所取得的股息、利息、红利收入,只对超过国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部分,按20%税率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70/158144.html

1994-03-10

海南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我省娱乐业的具体适用税率暂确定为10%,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e5/26076.html

1994-03-09

黑龙江法规

凡经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登记;对过去已办理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在本通知下达后30日内,按新的规定重新认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7a/153071.html

1994-03-09

湖南省法规

省局闽税办[1994]2号通知所附《流转税原税额计算表填表说明》第七条公式中增值税税率分别为:外购农产品为10%:外购其他项目为14%。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159482.html

1994-03-08

福建省法规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