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的货运凭证,有的是全省统一规定的运输货票,有的是各地自定的货运凭单、发票、货票等。但不论何种名称,凡具有结算运输费用性质的货运凭证,均视同运费计算凭证,均按规定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138420.html

1990-12-09

河北省法规

市财政局1990年发京财工[1990]2203号《关于市、区县属国营工交企业编制一九九0年度决算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第八条关于企业实行分类折旧办法后,按分类折旧计算全年提取的折旧额低于原按综合折旧率计算提取的差额问题按本文转发财政部文件第二条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c6/153566.html

1990-12-06

北京市法规

你局的意见是对的,根据国家税务局[1988]国税地字第28号文的规定,对中国银行所属各分、支行以后年度新增的营运资金,仍应就地缴纳印花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4c/170289.html

1990-12-04

广东省法规

对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情况比较复杂,各区(地区)税务局应立即与所在区的公路、航空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系,办理委托代扣和发放《代征代扣代缴税款证书》手续。做好印花税政策的宣传、辅导,切实搞好印花税的代扣汇总缴纳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38/142563.html

1990-11-27

北京市法规

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及其征税范围,按省政府[90]鲁政函7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土地使用税税额、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工矿区征税范围的通知》和[90]鲁政函1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田陈煤矿工矿区、武所屯生建煤矿工矿区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批复》批准的工矿区及其征税范围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20/32554.html

1990-11-23

山东省法规

为便于执行有关规定(财政部[1986]财工字105号文,市财政局[1986]财工管字893号文)请查阅市财政局印发的《1986年国营工业企业财务制度选编》,并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168898.html

1990-11-22

北京市法规

各级人民法院要支持财政机关做好依法征税工作。对纳税人拖欠税款、滞纳金、罚款,经催缴无效,财政机关采取银行扣款及提请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土地证,限期缴纳税款等措施无效时,人民法院可根据财政机关的申请,强制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https://www.shui5.cn/article/4a/153404.html

1990-11-13

北京市法规

接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0]122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现将该批复转发给你局,另经国家税务局解释明确,批复第二条关于合营者用于再投资的利润所属年度,应是从合营企业的获利年度起的应付股利或未分配利润依次向以后年度类推计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21/160237.html

1990-11-12

上海市法规

代扣单位应将填开货票的报告联依照序号按期装订成册,根据主管税务部门核定的纳税期限,按代扣汇缴印花税的税额分项填开各税缴款书,汇总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2d/169663.html

1990-11-10

浙江省法规

根据国务院法制局(国法备函字[1990]10号)文,经研究,对《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删去第二条第五项。各地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设立的开发区、加工区、工业区,凡符合工矿区条件的,按工矿区征收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3/160694.html

1990-11-06

广东省法规

省局(89)粤税三字第028号文第一点关于采取按期汇总缴纳和代征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应逐张加盖“印花税完税戳记”以示已经完税的规定,仅限于业务主方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时使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b5/170291.html

1990-11-06

广东省法规

根据国务院法制局国法备函字[1990]10号文,经研究,对《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删去第二条第五项。各地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设立的开发区、加工区、工业区,凡符合工矿区条件的,按工矿区征收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9/160824.html

1990-11-06

广东省法规

在运费结算凭证费别栏中增列一项“印花税”项目,费用结算收方或其代理方在收取运费的同时,以运费按百分之五的税率计算并代扣托运方应纳德印花税款,填入“印花税”项目内。

https://www.shui5.cn/article/a8/150392.html

1990-11-03

陕西省法规

对第一种方式,广告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广告合同,双方均按合同所载计税贴花。广告公司与新闻单位签订的广告合同,广告公司按实际取得的业务收入计税贴花;新闻单位按照合同所载广告金额计税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159852.html

1990-11-02

天津市法规

书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均应按各方所持合同全额贴花。技术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三,其中技术转让合同的专利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的合同书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依万分之五的税率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115069.html

1990-10-30

河南省法规

省厅(86)鲁财税字41号通知检发的《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拖车,为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暂比照载货汽车挂车税额(即按载货汽车税额七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f/32550.html

1990-10-27

山东省法规

对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沙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场、排土场用地,炸药库的安全区用地以及采区运岩公路,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上述企业的其他用地,应按规定征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e/151906.html

1990-10-23

吉林省法规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市县管辖范围的,应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属于同一市县管辖范围内,使用的土地不在同一地点以及纳税地点与土地所在地不一致的,由市县税务机关确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地点。

https://www.shui5.cn/article/26/32549.html

1990-10-23

吉林省法规

对纳税申报人不如实申报,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除补征全部税款外,还应处以应纳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170112.html

1990-10-12

浙江省法规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91/159854.html

1990-10-11

天津市法规

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有困难的,可由企业申请,经市、县税务局审批给予缓征或分期缴纳;需要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市县税务局提出意见,上报区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免税照顾。

https://www.shui5.cn/article/46/164100.html

1990-10-04

广西法规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包括派出机构和经合法授权或委托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法规)的行政行为。

https://www.shui5.cn/article/6e/142803.html

1990-10-01

北京市法规

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征税的各类保险合同,其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收入。’是指保险合同的应税金额按投保方的”投保金额“计算改为按承保方的‘保险费收入’计算,并不改变其纳税人和缴纳方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8a/170294.html

1990-09-28

广东省法规

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税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dd/157082.html

1990-09-21

上海市法规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对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使用的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5c/151834.html

1990-09-21

上海市法规

接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0〕963号文称:“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议、合同、章 程、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凭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宣告外商投资企业成立。

https://www.shui5.cn/article/74/172628.html

1990-09-20

海南省法规

林业贮木场地不属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而是属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企业用地。如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有困难,可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https://www.shui5.cn/article/6c/159959.html

1990-09-08

广东省法规

通知中第二款“凡土地使用权属于铁道部所属单位,现在由铁路系统外的单位无偿使用的土地”,如使用单位属纳税单位,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使用单位属免税单位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8/32546.html

1990-09-03

北京市法规

按国家税务局1990年8月7日国税函发[1990]963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尚未投产、营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所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暂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称:“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议、合同、章程,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凭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宣告外商投资企业成立。

https://www.shui5.cn/article/30/159956.html

1990-09-03

广东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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