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证明适用于按我国税收管辖权而确定为居民的个人和公司(或企业)。所谓“居民”,是指按照我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总机构或管理机构所在地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标准,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下发〈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存款帐户许可证明〉式样的函》(国税征函发[1995]00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京国税[1995]042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各级工会职工技协组织开展有偿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必须单独核算,不能把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业务收入和未经县以上科委(协)和同级工会认定的项目收入转为职工技协收入,凡弄虚作假、不单独核算或收入划分不清楚的,不能列为工会技协收入。
关于异地转包工程的征税问题为便于对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对建筑安装业务实行转包,而总承包人与转包工程不在同一县(市)的,其转包工程应纳的营业税由施工企业在工程所在地自行申报缴纳,不再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总承包人取得的收入(总承包额与转包额之差)由总承包人在工程所在地按“建筑业”申报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自己新建(指房地产企业自身有施工能力)房屋后出售,其自建行为应视同提供应税劳务,按工程决算价格征收3%的“建筑业”营业税,并按实际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5%“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为统一税收政策,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20号、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665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地税所(1994)67号文件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贯彻执行。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扶持社会福利企业请示的通知》〔京政发[1995]6号〕转发给你们,关于享受流转税优惠政策的民政福利企业的范围,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5号通知〔市局京税一[1994]522号通知转发〕规定掌握。
对去年按京税进[1994]419号等文件规定进行调查货源的情况要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处理情况于4月5日前上报市局,对未发函调查和虽然已发函调查但尚未回函以及回函不清楚的,应按本规定重新发函调查。
外商投资企业以广告费形式列支的商业性赞助,应予从严掌握,对未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或以取得广告专业发票等形式变相扩大成本费用开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检查中,凡发现异常的进项凭证或涉嫌与对方销项凭证不符需委托销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配合查实的,应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5年3月13日以国税函发[1995]098号文对有奖储蓄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如下:“个人参加有奖储蓄取得的各种形式的中奖所得,属于机遇性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文称:个人参加有奖储蓄取得的各种形式的中奖所得,属于机遇性的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虽然这种中奖所得税具有银行储蓄利息二次分配的特点,但对中奖个人而言,已不属于按照国家规定利率标准取得的存款利息所得性质。
现将区物价局 区财政厅《关于纳税人办理有关税务登记收费的函复》(桂价费字[1995]47号)转发给你们,并附上区税务局桂税发[1993]535号文转发的《区物价局、区财政厅关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字[1993]236号)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地、市国税局组织力量对原发票定点厂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审查。经地、市国税局筛选,省局审定,现批准确定福州市第二印刷厂等36家印刷企业为全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印制定点单位。请各地、市局接通知后,统一到省局征管处办理颁发《发票准印证》,并转告所属各定点单位。
对其中的第六条第一项,凡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所得,能够核实其真实情况的,可技工资薪金所得适甩税率计算征收,对不能核实其真实所得的,可以按本办法第七条实行定额(率)征收。
对超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工厂免征所得税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5]8号)范围以外的其它校办企业,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能比照校办工厂、农场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89号《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和国税函发[1994]665号《关于股份制企业分配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股份制企业(含股票上市的股份制企业)向股东派发股息、红利时,应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税收应在股份制企业所在地入库。
农村兴办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将其自有的资本金、吸收的股金及其他资金投放给入会会员或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属于营业税税目注释中“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
税务征收津贴的发放范围:市、区、县及以下地方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税务征收津贴标准:区、县级及以下地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每人每月60元,市级地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每月30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60号文明确:从1994年1月1日起对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产品按农机产品依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这一文件下发后,个别地区来函反映,对已销售并按17%税率开具专用发票的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产品应如何征税,要求予以明确。
结合上海情况,现对本市各类储蓄期从1995年4月1日开始个人取得的有奖储蓄中奖收入按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及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处理问题。我省集体金融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处理办法仍按《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云国税所字[1994]第024号)规定办理。
由于机构分设初期上年同期资料不便查找,因此1994年度汇算清缴报表和1995年一季年报表中的“比上年同期增减额”栏暂不填写,从1995年第三季度开始此栏如实反映填列。
我市许多单位经过清产核资以后调增了或由于其它原因调整了房产原值,并做了相应的帐务处理。根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第四条"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按照会计帐簿所记载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 后的余值计算。" 的规定,对纳税人已经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调整了房产原值的,应按其调整后,帐簿所记载的房产原值计算征收房产税。
企业资产评估后,其营业帐簿中“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比评估前调增的,其增加部分应于次年年初征收印花税;
为了正确确定资源税应税产品的税目归属及适用单位税额,准确地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有关资料和多方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资源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已征得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依照执行。
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司法厅[92]浙价费联139号、[92]财行509号、浙司发[1992]40号文件规定标准上交的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费(即乡镇法律服务所按业务收入的10%、市<地>、县<区>律师事务所按服务费收入的2%、各地公证机关按公证费收入的10%上交的管理费)
你局《关于增设缉私汽车、摩托车专用发票的请示》(榕国税征[1994]1 51号)收悉。为适应有关部门加强对进口汽车牌证管理需要,同意你局意见增设《缉私汽车、摩托车专用发票》。
凡检举人检举的税务违章案件,经查实处理后,按规定应当给予奖励的,应在补税、罚款入库后一个月内办理奖励的审批手续,由主管税务机关填写《检举税务违章案件奖励审批表》(见附件一),连同税务检查报告一并报送区、县地方税务局,按规定的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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