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中的企业名单系铁路主管部门提供,铁路部门(不含地方铁路部分)所属国有企业在我区有299户,如有遗漏,请各地按照本地的实际户数进行征收管理。
各级税务机关对在核定调整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注意研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汇报。从今年下半年起,请各市于每半年终后三十天内将调整定额工作情况书面上报省局,直至调整定额工作结束。
开采国家未列举原矿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的,暂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幅度的税额征收资源税。即:其他非金属矿每吨或立方米为0.50元、其他有色金属矿每吨为0.40元。
如清查过程中发现有出口货物的货源不实;虚抬出口货物国内收购价格;出口退税凭证有涂改,伪造或内容不实,以及在“四自、三不见”情况下成交出口货物情形的,请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鉴于江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属社会公益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对其从事技术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0号)的规定免征营业税。
各物资回收公司现行使用的没有税务机关监制字样的各类废旧物资收购凭证,从八月一日起作废。现行使用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和原《辽宁省××市废金属现金收购凭证》到用完为止,再印制时按本文要求印制。
费用的20%做为中方职工的“日常劳保福利费”,包括其中1%为失业保险费、日常集体福利费用、独生子女费、托儿费、探亲假路费、职工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调整定额的方法这次调整定额,应首先推(测)算“双定”纳税户的保本经营营业额并记录立册,在此基础上,加上合理的利润作为计税依据。凡已核定的纳税定额低于测定的保本经营营业额的,要全面进行调整。
上海市城镇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岗职工每人月工资收入低于220元(原来的职工最低工资收入每月210元,加上今年6月1日起新增粮油补贴每人每月10元),企业全年利润出现亏损的,可酌情减免增值税、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第四条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红利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28号《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税收处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对本通知下发后,经批准新成立的独立核算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凭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批复,到当地税务机关按上述规定办理免税手续。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5号《国家税务总局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后多缴税款如何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收到的退税税款,不论属于哪一年的多缴税款,均应计入到退税当年废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经批准的减免税金,应按规定转入“盈余公积”,不准上缴主管部门统筹使用,不准挪作他用。
对申请办理退税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税发[1994]15号文第三条的规定办理。个别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省国税局批准,方可列入退税的企业范围。
各分局征税机关对外省市税务机关来人来函调查出口货物的供货及纳税情况,要及时协助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及函件。凡出具与出口退税有关的证件,必须由各分局审批盖章。
对村集体自养、自宰的应税牲畜,凡作为集体福利分给村民食用的,可比照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自宰、自食、自养的应税牲畜免征屠宰税;但对其收购宰杀的和自养宰杀对外销售的应税牲畜应按规定征收屠宰税。
关于企业购销人员联钩联销提成收入征税问题企业购销人员联钩联销提成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购销过程中支付的差旅费、应酬费等费用的扣除标准,由市、地税务机关本着严格控制、从严掌握的原则确定。
凡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财税字(94)004号文列举的五大类货物,均可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并可按6%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后,这部分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再抵扣。
对来自广东深圳、潮洲、汕头地区的服装,并在文锦渡、九龙、汕头海关及其所属海关报关出口的,要严格审核并在对方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回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才能退税,不得采取边退税边调查的方式;退税资料有疑点的要先调查,未经调查一律不得退税。
分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干部学习,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并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对重点税源户和代征单位要深入到户,做好纳税和代征手续的辅导工作,确保屠宰税按期开征及时足额入库。
辞退费发放标准为:按本人被辞退时的上一个月的基本工资额(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为基数,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额的辞退费,但最多不得超过基数的十二倍。
市政府设立土地开发基金,土地开发基金由地价款、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费及土地上的其他收益构成。土地开发基金用于土地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应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相应的企业财务制度。同时,国家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规定仍应继续执行。
外商投资房地产合作企业或项目在工程竣工后以分产品形式分利的,对其双方分得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合同及其它有关分配形式分别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有预收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1993年12月31日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改征营业税而增加税负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经营期限内,最长不超过5年,退还其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纳的税款。
因遭受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缴纳“两金”确有困难的缴纳单位和缴纳人,可向主管征收机关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酌情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两金”的照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26号“粮食复制品的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的规定精神,现对粮食复制品的具体范围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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