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花税施行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0d/168880.html

1988-11-07

北京市法规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在按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纳税登记。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填报《土地使用税申报登记表》,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填报《土地使用税申报鉴定表》 (附表式一、二)。

https://www.shui5.cn/article/1a/32442.html

1988-11-03

广西法规

城镇土地使用税从1988年11月1日起开征。今后,凡征期过后,新增加的土地,应在增加土地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征期内,交纳土地使用税后,纳税人又将土地使用税转让的,已征的税款不予退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d/138484.html

1988-11-03

河北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书立的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效力的凭证,凡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均应缴纳印花税(以下简称贴花)。未列举的不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138412.html

1988-10-27

河北省法规

印花税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务专管员负责征收管理;对不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由各区税务分局地方税专管员和各县税务局指定有关税务专管员负责征收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5b/146026.html

1988-10-22

上海市法规

凡从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书立、领受的《条例》所列举的凭证,均应按规定贴花;在此以前,书立、领受的条例所列举的凭证,除继续使用的营业帐簿和权利、许可证照应按规定贴花外,其余凭证无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0b/172165.html

1988-10-21

浙江省法规

采用集中核算形式的纳税人,其财会部门设置的帐簿应按规定贴花。采用非集中核算形式的纳税人,除财会部门设置的帐簿应按规定贴花外,其设置在部门、车间的明细分类核算帐簿一律按件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78/169865.html

1988-10-21

浙江省法规

由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筵席税”收入,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比例尚未确定,为了不影响收入的及时缴库,暂时先做为“市级”收入入库,待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确定后再做调整。

https://www.shui5.cn/article/57/153531.html

1988-10-21

北京市法规

各级缴款单位,征收机关和国库,在缴纳、征收、收纳卷烟、酒的产品税和专项收入时,应将中央预算收入的卷烟、酒的产品和专项收入以及地方预算收入的卷烟、酒的产品税分三张“缴款书”同时填写,同时办理入库手续,(不征收专项收入的酒,应同时填写,办理两张“缴款书”)。

https://www.shui5.cn/article/2c/163188.html

1988-10-12

北京市法规

为照顾目前房管部门的实际情况,对出租作民用宿舍的房屋(不包括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等)的租金收入,从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暂免征房产税两年。到一九八八年九月三十日免税期限已满。

https://www.shui5.cn/article/80/165036.html

1988-10-09

福建省法规

印花税开征后,如印花票尚未收到的县,对汇总纳税单位可以汇总纳税;对以缴款书代替贴花的,可用缴款书征收;对自行贴花的纳税人,在凭证有效期内,应在印花税票到达后补贴。

https://www.shui5.cn/article/53/156406.html

1988-09-29

广西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局(88)国税计字第042号《关于开征印花税有关税收会统处理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开征印花税有关税收会计、统计工作等处理事项规定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17/169183.html

1988-09-15

云南省法规

为加强对印花税票的管理、使用,各市要依税源大小进行分发,进行合理调剂。对市辖属范围内印花税票余缺,由市内调剂。对印花税的票款结报,各征收单位可按其他税款结报办法一起报解。

https://www.shui5.cn/article/aa/170274.html

1988-09-14

广东省法规

各区县要加强对这项费用的管理,使其真正用到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上。使用这项费用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预算和分季用款计划,报经区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后予以拨款。年度终了后,各用款单位要向财政部门编报决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3e/153451.html

1988-09-07

北京市法规

新技术企业的减税、免税,由海淀区税务分局按规定办理并将批准的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情况,按季列表汇总上报市局。对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款的使用以及各项税款超基数返还情况,由海淀区税务分局每半年向市局报告一次。

https://www.shui5.cn/article/62/32432.html

1988-09-07

北京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87)财农字第316号《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抄件的精神,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对有关具体政策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53/172491.html

1988-08-16

上海市法规

海南岛内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岛内市场销售的,除矿物油、烟、酒、糖减半征收产品税、增值税外,其余产品免征产品税、增值税。如销售的产品含有免税进口料、件的,应当补征进口料、件的产品税或者增值税的一半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e3/146211.html

1988-08-05

海南省法规

鉴于免征的所得税款要用于平抑菜价补贴,为此,对非属蔬菜行业经营蔬菜的门店所获经营利润,亦要按照规定的所得税率月末计提(集体企业按季计提)月初7日前上交区公司、区社和菜市场,再由区副食公司、区社和菜市场于月初15日前上交市菜蔬公司,以利用于平抑菜价补贴,稳定市场供应。

https://www.shui5.cn/article/d1/153525.html

1988-08-04

北京市法规

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批,下列房产可免征房产税:(一)从事农、林、牧业等利润较低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二)投资于能源、港口码头、机场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三)经财政部和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

https://www.shui5.cn/article/ca/158115.html

1988-08-03

广东省法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扩大农村教育经费来源,根据《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72/166511.html

1988-08-01

广东省法规

对从事服务性行业的特区企业,投资总额超过500万美元或者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2/167167.html

1988-08-01

深圳市法规

占用林地(包括树地)从事非农业建设,应征收耕地占用税,但林区进行正常的林业生产和为保护森林资源采取的安全防火措施占用林地不征耕地占用税。林地的征税标准,按所在县(市、区)占用耕地的征税标准征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d/32430.html

1988-07-28

吉林省法规

根据本市规定的企业报表、市、区、县属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基层会计报表,在会工表2-1第49行增设“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项目反映;工业汇总会计报表在会工汇表2-(1)增加第17栏,按以上项目名称反映。

https://www.shui5.cn/article/41/153535.html

1988-07-08

北京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门填发并加盖“北京市财政局耕地占用税征收专用章”的《扣缴税款通知书》(详见附件)和《一般缴款书》,银行对纳税人扣缴税款,入库手续请按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等单位会发的(87)财预字第792号《关于“耕地占用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2/153432.html

1988-07-07

北京市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公路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考虑到公路占地的实际情况,对公路工程用地的耕地占用税,可在条例适用税额范围内,按低限税额征收,现核定我市公路用地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53200.html

1988-07-06

北京市法规

房产税的纳税地点,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的规定,应为房产的所在地;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仍按省局(87)闽税政三字第41号和第354号文通知的规定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76417.html

1988-06-04

福建省法规

新技术企业名称冠以“北京”和“北京市”字样的,由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后,发给营业执照;名称冠以“中国”字样或带有全国性质的,应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报审批。

https://www.shui5.cn/article/98/142556.html

1988-05-30

北京市法规

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及其雇员,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缴纳工商统一税、外国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0/32428.html

1988-05-30

北京市法规

试验区设立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公司。有条件的新技术企业,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外贸经营权,自负盈亏,承担出口计划,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新技术企业出口所创外汇,3年内全额留给企业,从第四年起,地方和创汇企业二八分成。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32751.html

1988-05-20

北京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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