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由财政部门征收所得税的企业实行整体改造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其所得税暂由财政部门负责征管;其他股份制试点企业(包括从无到有新组建的股份制试点企业)的所得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除我局沪财企一[1992]158号文对上海金属交易所另有规定外,其他各类批发交易市场上签订的购销合同都应从开市之日起缴纳印花税。
为了促进商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恩局国家税务局税函发(1992)1640号《国家税务局关于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全区内(包括城镇、农牧区)在批发市场上签订的购销合同依照规定征收印花税。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征起的税款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按规定全额解交国库,同时取消在银行开设的“耕地占用税专户”。对解交国库的税款中与纳税单位尚未结算清楚的待处理税款,应列出清单,并注明未结清的原因。
财政部(87)财农字第316号文件规定,经批准的临时占用耕地在一年以内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一至两年的可按规定的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两年以上的全额征税。
关于宗教团体的征免税问题鉴于我省的宗教团体系自收自支的一种特殊单位,资金紧缺,为照顾这类单位的实际困难,对宗教团体将自有房屋、土地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国营企业上缴利润类”中增设159款之二“股份制企业国家股利收入”一个“款”。款下设置第1项“中央股利收入”,中央投资的红利和股息收入,适用本科目;第2项“地方股利收入”,地方投资和红利和股息收入,适用本科目。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保证在“八五”期末完成改造中小学破旧校舍任务,按规划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所得及其它所得,在一九九三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其他组织,以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与投资者合资、合作从事经济活动的,必须按《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申报审批,补交地价款。
鉴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此决定对北京市“两院一局规定”予以废止。
帐务处理。各公司提取的流动基金,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借:营业外支出,货:流动基金,年终在决算报表说明中予以说明,06表列入“营业外支出——其它”项目中。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个体户和私营企业除外),接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1%计征“基金”。“基金”计入成本,税前列支,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期限,随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一起申报,主动缴纳,各级税务部门负责征收、集中、管理。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2]1442号《国家税务局关于石油企业生产用地适用税额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省税务局将税收管理权限下放后,昆明市税务局要相应适当下放权限给所属县税务局和分局,以利于昆明地区基层税务部门能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处理本地区的部分减免税问题。
对个别企业、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需要给予减税、免税照顾,年减免税额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下的,省税务局授权地、州、市税务局审批。
标志报表在税收完税征用存季报表中增加第18.19两栏,18栏为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19栏为车船使用税免税标志实行按季编报的办法,其他编报要求按国税发(1992)236号文二款第八项规定办理。
全国统一规定的完税标志由省局统一印制。各地应把本地区范围内(转发的通知中规定不粘贴全国统一完税标志的机动车辆除外)的机动车辆划分为征税和免税二部份,并于十一月十日前将应税车辆数和免税车辆数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局,以便尽快确定全省的印制量。
调拨在途的平价粮食,也应调整帐面价值。凡在1992年3月31日调出企业尚未办理托收承付手续的,由调出粮食的企业按规定升值。凡1992年3月31日前(含该日)调出粮食的企业已办理托收承付手续,调入粮食的企业无论是否已验收入库,升值由调入粮食企业按规定处理。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现将国税发[1992]148号《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改造项目中住宅投资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对1991年6月30日以前已经设立的外国企业的机构、场所,在1995年底以前,凡全年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销售(营业)利润率不超过15%的,免征当年度地方所得税;全年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销售(营业)利润率在15%以上,但不超过30%的,减半征收当年度地方所得税。
从一九九二年度起,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完成并向个人出售的商品住宅,对其投资可给予零税率照顾,但必须持有《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依据,由税务部门予以核定。
下放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以后,企业必须建立分配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如实核算经济效益增减幅度,并按照工资总额随效益增减的规定,确定本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得弄虚作假,虚盈实亏,多算效益,多提工资,多发工资。
各企业因增提折旧基金,提取技术开发费及补充流动资金,影响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任务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财政局批准可全部或部分视同完成承包任务,但不得减少财务包干上交利润。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包括集体所有土地)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统称外商投资企业),除依法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者外,均按本规定征收土地使用费。
根据国家税务局[92]国税函发1272号通知精神,[91]国税函发200号《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1991年底已经到期,应恢复征收土地使用税。
为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地贯彻实施,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使行政执法活动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经济往来中,对某些经济事项先订立意向性协议,然后正式签订合同,其意向性协议可不贴花,但意向性协议签订后,再不签订正式合同,以意向性协议作正式合同使用的,应对意向性协议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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