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获得执业许可,超过60日但未开展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主动联系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名称变更或注销,于8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厅。
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20.8元 。
你会取得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不同税种全面梳理了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现行有效税费(优惠)政策,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碳达峰碳中和税费征收政策指引》,旨在帮助社会各界方便快捷地了解此领域税收政策,为纳税人、缴费人查找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按不同税种全面梳理了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现行有效税费(优惠)政策,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碳达峰碳中和税费征收政策指引》,旨在帮助社会各界方便快捷地了解此领域税收政策,为纳税人、缴费人查找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自2022年8月1日起,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面推行“浙江省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电子)”,同时停止使用纸质版“浙江省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机打)”和“浙江省公路车辆通行费定额票据”。收费站按需提供现场打印电子票据服务,车辆可登录ETC电子发票平台获取电子票据(微信关注“浙江ETC”公众号)。
严格依法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高效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缓税、退税政策,快速落实“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和个人的,境内有扣缴义务人的,应税凭证扣缴期限与扣缴义务人的印花税纳税期限保持一致;境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税凭证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
西藏自治区2022年全年工会经费申报缴纳时间延长至2023年1月15日止。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现就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因减免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而导致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的出租人,按照当期减免租金占当期租金的比例减免相应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21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杭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商务[2022]115号 2022-7-18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
按照河北省医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冀医保字[2022]22号)要求,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现就阶段性绣缴我市职工其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若考虑退税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税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31号)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就业促进机制,防范化解失业风险,补齐就业服务短板,推进全市就业促进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37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自贡市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按照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两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统一行政处罚文书的重要意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围绕RCEP东盟对纺织服装、家电产品、运输设备、金属制品、钢铁制品等新增减税契机,大力承接国内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建立产业转移对接机制,建设出口导向型加工制造基地。
对名单所列单位的资金账簿及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名单所列单位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要位置,以实名服务为支撑,聚合资源、挖掘潜力、协同推进,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方便纳税人跨区域设置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及《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税〔2020〕192号)规定,现将有关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情况通知如下:
现将我省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有关工作,保持与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衔接,在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度缴费基数和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标准时,涉及“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一使用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362元(6197元/月)计算。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行业贡献统计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8号)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加强行业正面宣传,树立行业正面形象,量化行业在服务国家建设方面的成果及贡献,突出展现行业价值。
申请前3个年度的受赠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的明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的纳税审核报告(或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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