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非营利组织,其享受的免税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活动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更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首次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报送经审计的前两个年度的专项信息报告。未按规定报送专项信息报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各市财政部门负责抓实抓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预算执行中要加强绩效运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及时发现纠正绩效运行偏差;各市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旧乘用车转让登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落实好补贴政策。
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中按规定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结付的部分,由工伤认定决定书所列单位(或本人、近亲属)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未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按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将新修改会计法列入领导干部网络学院普法教育必修和选修课程体系,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视频和课件。将新修改会计法知识纳入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范畴,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面理解和深入掌握新修改会计法。
2023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180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2795元,下限标准为4559元,缴费比例为20%。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各市工信和发改部门应会同当地财政、税务部门加强对清单内企业日常监管。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的,应及时进行联合核查,并将相关情况联合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税务部门。负责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事项清单中“年度财务报表填报”相关工作。负责接收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已填报年报企业涉及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资产状况信息。负责数据共享使用。
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陕西省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7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无需个人缴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110元。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建立企业破产信息核验“一件事”联办机制,配合政数局推动企业信息核验“一件事”实现网上核验,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
根据清理结果,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非营利组织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公告》附件公布的55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中,有5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3件税务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第三方机构搭建交易办理平台,设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授权,由第三方机构审核车辆报废信息,以及新车销售和注册登记信息,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报废更新补贴相关手续。
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的企业,并符合通知要求条件(详见附件)的企业。企业操作手册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
坚持政府主抓,做好统筹部署,协调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形成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强大合力,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及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仍分别为0.5%。
加大对数字人才倾斜力度,引进一批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数据安全等领域高层次人才。优化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政策,吸引数字经济领域境外人才集聚大湾区。
对发展“员工制”的家政企业,相关部门推动各地按照员工人数分档予以支持。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培育专业化、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企业。
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在每人每年12000元的限额内据实减征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